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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叶主恩出差后(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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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之后,因为洛然和父亲的和解,她的母亲又能重回G市来照顾小匙,顺便还带来了N市家里帮忙的保姆,一同陪伴帮忙,小匙交给她们,洛然放心了许多,她终于可以抱着最后一搏的决心,投入到事件的深入挖掘中去了。

做好了一定的调查,她再次去了医院,这一次她终于见到了当事人的妈妈。虽然当事人不过二十七八岁,她的母亲却似乎是个将近六十岁的女人了,因为女儿的不幸遭遇,这位母亲显得更加憔悴。

当年在读新闻学院的时候,洛然还是个比较冷漠的人,她选择这个行业仅仅是因为自恃天分过人罢了。从小她的父母就很忙,几乎很多事情她都是靠着自己完成的。独立,几乎成了她的标签,因而许多的人之常情她毋宁说是冷漠不如说是缺少这样的神经。但是,小匙的出现终于补上了她缺憾的那块感情世界。其中最显著的自然是母爱,因此当看到这妇人那灰黑夹杂凌乱在脑后梳成发髻的头发,洛然是感同身受的心疼。

“阿姨你好。”她上前,轻声说道。

“你好...请问你是?”妇人操着一口带着潮汕口音的普通话,神情疑惑的看她。

“我是乔榛的同学。”洛然是信口说的,在深度调查中,适度的隐藏自己记者的身份是必要的。

“哦...”她若有所思的看着她。

“上一次来看她的时候,正好遇见了那个谋杀犯人,实在是太惊险了。好在乔榛没事。”洛然说。

妇人听到这话,连忙站起身来,抓住了洛然的手,一瞬间眼泪就落了下来:“谢谢你救了她...”洛然回握着妇人的手,摇头表示没什么。

“我不过是离开几天回老家去搞一些事情,没想到竟然有人要杀她,我女儿是个很好的人,不知道怎么会遇到这么多这么惨的事情...”乔妈妈说着,眼泪不住的往下落,洛然忙扶着她,两人一块坐在了乔榛病床边。估计是早在心中憋闷已久却从来没有人能够倾听,乔妈妈开始对洛然连连倾诉起来。

洛然这才发现,关于乔榛,事情远比她想象的更为复杂。乔妈妈的叙述大抵如下:

乔榛的父母都是南方农村的普通人家,年过三十才有了这个孩子,但这个女孩子和他们二老很不一样,人长得漂亮又聪明,读完初中高中之后就考上了G市的警官学校,毕业进了当地的地方派出所成了一名警员,还跟大学同学的男朋友结了婚,过了一年多又生下了一个男孩。

然而乔榛本来幸福美满的生活却忽然终止了,在一家三口的一次出行中,孩子竟然连人带车被人偷走,她和丈夫整整找了三个月,却仍然没能找到孩子。然而此时单位已经没办法给她再批更多的假期,而丈夫也开始劝她把这件事交给负责案子的同事。然而乔榛却始终沉浸在痛苦中,半年后,她因为精神状态太糟无法工作而从单位离职,和丈夫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最终以离婚而结束。

然而少了种种羁绊的乔榛却更加投入到孩子的寻找中去,终于在去年的某一天,她见到了自己的孩子,然而此刻那个可怜的孩子因为被卖给了乞讨团伙而受尽了折磨,回到母亲怀抱的时候已经因为重病感染而奄奄一息了。乔榛终于还是失去了这个孩子。

后面发生的事情,乔榛那个仅仅有小学文化的母亲说的并不是很清晰,洛然只能凭借着自己的理解拼凑而成:

失去孩子之后,乔榛的父母都劝她不要再折磨自己,况且人也还年轻,赶紧找个男人结婚重新开始生活还来得及。但是她的心理状态却早已经改变,她的仇恨和义怒随着儿子的逝去爆发般的变成了她追击犯罪的原动力。这些年她的经济来源只有和前夫分手后留下的50坪小公寓的租金,还有过去的一些存款,形单影只的到处跑,没有武器也没有执照,甚至连父母都很难得知她身在那儿,是死是活。

母亲最后一次听到她声音的时候,她在福建的一个小镇上,电话是在一间小报亭打的,她的话很简短,是用方言说的:“妈,这一次恐怕凶多吉少,女儿不孝顺,你们自己照顾好自己,存折和遗书在我G市租的那个小单间里面,密码是你们孙子的生日。”

母亲还没来得及回话,乔榛就把电话挂了。没想到,这真的成了她最后的信息。

说到这里,洛然忽然明白,坐在她车上那个孩子,就是她只身从某个窝点里救出来的,结果却不幸遭到了车祸。等等,这个车祸或许根本不是意外,和后来那个来剪断营养管的男人一样,是专门为了取乔榛性命而来的。

乔妈妈说,她们虽然并不富裕,但也不需要女儿的钱,她存折里的几万块已经全部给了医院,但是再过一个月钱就不够了,而他们二老也拿不出更多的钱支付植物人维持的高额费用,她的丈夫也劝她,植物人醒来的几率不大,再维持下去也没有意义了,女儿的命不好恐怕到此为止了。

“我只是不想女儿带着诱拐儿童的嫌疑犯的身份就这么死了啊。”说到伤心处,乔妈妈大哭起来。洛然安抚着妇人,心里默默的思索着。

“乔妈妈,你女儿租的房子你去过了吗?”洛然问。

“去了呀,她挂了电话我马上就赶过去了,后来就一直在她家里等她,存折倒是第一时间看见了,就在她放重要物品的那个箱子里,我手上有一份备用的钥匙。但是哪里都没有看见她的遗书。”乔妈妈疑惑的说。

洛然想了想,道:“阿姨,你介不介意让我去乔榛家里看看。我想还乔榛一个清白。”

“你为什么要这么帮她呀?”

“因为我相信她是个好人。”

洛然离开的时候,手心都是湿透的,洛然只有在过于激动或恐惧的时候才会这样,而此刻,她是两者皆有。她挥手拦了辆的士,打开自己随身的笔记本就开始记录今天的发现以及下一步的计划。

从救回林金匙之后,许攸攸就在叶主恩坚持下正式搬到了他这里,自此,她几乎是活在叶主恩的全包围式的保护之下,在家的时候就不必说了,上班下班都是车接车送,逛个街也是能陪同就陪同,而为了满足叶主恩的口腹之欲,许攸攸每天都会变着戏法做点好吃的,加上越来越缺乏运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许攸攸明显能感觉到自己身上长了不少肉,虽然日子确实是舒服了很多,但是她也会偶尔怀念自己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时光。

某天晚餐时,许攸攸忍不住问:“诶...你们的工作都不用出差的吗?”

叶主恩想了想说:“偶尔也会。不过现在我们设了几个记者站,所以出差的机会就少了。”

“哦。”许攸攸低头看碗。

“干嘛,我怎么感觉你还挺失望的。”叶主恩有所察觉。

“没啊,怎么会啦。”

叶主恩叹口气,放下筷子说:“我还不是因为担心你又被附身出事情,没想到被你嫌烦了。”

许攸攸惊讶的抬头,忽然发现好像是啊,跟叶主恩在一起的时候,不仅让她恐惧的梦境一次都没有出现,超能力附身,甚至连脑内的耳语都全部没了。她就像个正常人一样了。

“对不起嘛。”许攸攸嚅嗫道。

“其实我正想跟你说,近期主编确实有个事情想让我亲自去跟进,要出几天的差,我还一直在纠结要怎么拒绝他。”他望着她有点无奈的样子,“看样子我还是应该去一下。”

“我不是这个意思。”许攸攸抓着他的手臂申辩道,然后又很认真的说,“不过你真的不要因为我影响工作啊,你之前不是还说要加快事业的进程吗,出差一定是有比较大的事件,你应该去的。”

“那你一个人怎么办?”他说,又摸了摸她的头。这是叶主恩表示担心和怜爱时候的固定动作,他自己恐怕都没有察觉,但是许攸攸却注意到了,她猜测这是他以前养狗时候形成的习惯,所以每次被摸头,许攸攸都觉得自己瞬间成了他的宠物。她拿开他的手,嗔道:“我一个人以前怎么办现在也怎么办啦。我又不用倚靠你的投喂而活下去。况且你又不是不回来了不是吗?”

“小混妞,”他笑,“那你照顾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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