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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李墨(1)(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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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信缘分这回事,可是遇见席弯弯之后,我信了。Pinwenba

大一开学的那一天,我为了证明自己能够独立,一个人拖着行李箱,独自来学校报名。可事实证明,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惯了,让我一下子独立真的不太可能,我拿着学校地图,拖着箱子在偌大的校园里乱打转,就是这个时候,我遇见了弯弯。

我至今还记得她那天穿着一身粉蓝色的连衣裙,身后跟着爸爸妈妈,她开心地笑脸一直就印在我的脑海里。当她看到我傻愣愣地站在这儿,一下子就明白了我是迷路了。

“同学,你也是新生吧?迷路了吗?”她走到我面前,声音清脆悦耳。

我脸红地点点头,眼睛不敢去看她。这要是被我那帮朋友知道了,一定会笑死我的!我交过那么多女朋友,何曾在女生面前脸红过?她“呵呵”一笑,接过我手中的一个小包,说:“没事儿!我也是新生,我们一起去报道吧。”

她的爸妈都是很善良的人,一路上为了不让我尴尬,总是换着话题地找我聊天,倒是冷落了她,她好像也不生气,低着头静静地听着我们的谈话,在得知我们是一个专业一个班之后,她的情绪才有明显的变化,“哇!李墨!我们是一个班的呢!”

然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所以说,缘分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东西,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可是我不敢表白。

席弯弯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她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也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所有男生都将她视为女神,我也不例外,听着室友们每晚都会讨论她,我的心情是格外愉悦的,不过有一次,有个男生竟拿着弯弯的照片,当着我们几个室友的面,放肆地打起了手枪,嘴里还不断冒出几句污言秽语。那天是我进大学之后,第一次跟人打架。当辅导员问我为什么的时候,我打死也没说。

刚进大学的时候,我跟弯弯常常一起出去玩儿。要么是清吧,要么是古街,要么是小店,要么是小吃街……那样的生活才叫青春吧?有喜欢的人,一起做喜欢做的事。这样的日子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

她爸妈出事的事情,她谁都没说,包括我。我只知道,那个暑假之后再见到她,她就不怎么爱笑了,连她的人影都很少见到。她总是一下课就飞奔出校园,奔向不知道的地点。

其实我跟踪过她,只是她一直不知道,到现在都不知道。我看着她进到小饭馆里,慌忙换上制服开始忙碌,我看着她从饭馆出来,奔向另外的地点,继续忙碌……我实在不知道她这么做是为了什么。那时候我真迟钝,如果我主动为她提供帮助,这之后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情了!

不久之后,班上一直在流传有关于她的谣言,说她白天是学生,晚上就成了小姐,每天晚上都会出去做台。我肯定是不相信的,我想大声告诉他们实话,可是又怕伤害到她的自尊,于是我选择了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那段时间,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跟他=她表白,然后跟她在一起。可是我已经表现得那么明白了,她还是在我面前装傻,真是个爱折磨人的坏家伙。也许这也是一种拒绝方式吧,所以我没再抱那样的心思。

当我知道她爸妈的事情之后,我震惊了,第一反应就是想抱住她,然后告诉她,有我在,一切都不用担心。可是她再次委婉的拒绝了我,也许从那时候起她的心里就已经有了蒋堃吧?

她跟我说起蒋堃的时候,眼神里虽然有些闪躲,可是那倾慕的意味确实隐藏不住的。我只当做她是出于对哥哥的崇拜,她的确就是那样告诉我的,蒋堃是她堂哥。我总是那么相信她的话,从一开始就是那样的。

我从没想过去怀疑她跟蒋堃之间的关系,在知道她被蒋堃软禁起来之前,我都没怀疑过。

带她去法国的时候,我心中充满了期待。我以为我终于可以跟心爱的人走遍每一条大街小巷,看遍山山水水。结果我错了,我再次领略到了席弯弯的厉害。

她每天都跟拼命三郎似的生活着,可是我又不知道她在忙碌什么。那时候,我家还没打算将市场拓展到欧洲来,毕竟风险太大,一旦失败,那李家就彻底完蛋了!我真弄不明白,她的小小脑袋是怎么长的,当我爸告诉我公司正式进军欧洲市场,让弯弯担任执行长时,我惊呆了。这个女人竟然可以瞒着我做出这么伟大的事情,我简直是爱死她了!

去法国之前,我们谁都没想过会在短时间回来,可是去法国一年之后,她开始整夜整夜地说睡不着觉,因为担心她的妈妈。我看着她日渐憔悴的脸,实在不忍心,所以尽管时机还未成熟,我仍然将她带回了国。那时候我们已经在法国订了婚。

我爸爸说,席弯弯是他这辈子遇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子,能得到一个在商场上混了几十年的人的认可,这是件多么难得事情。她就是我们家的宝贝,我爸爸对她比对我还好,我们像真正的一家人一样一起生活着,简单,温馨,满足。

如果没有后来接二连三的丑闻出现,我想我们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可是老天爷从来就是个爱闹腾的主,风平浪静那不是它的风格。

我承认我是被妒火蒙蔽了双眼,所以才会答应跟周莎雯合作。可是如果我知道着会对弯弯造成那么大的伤害的话,我绝对不会这样做!

她下定决心远离我的时候,我的心是彻底碎了。我想我再也不要管她了,可是当知道她出事的时候,我还是放不下。

周媛媛在离开荣城的时候来找过我,她的右脸,有一条触目惊心的伤疤,可是这昔日将美丽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女人,却丝毫不在乎脸上这条丑陋的疤。她只是出神地望着病床上的弯弯,然后对我说:“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喜欢她的了,因为她有一颗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强大的心。我做过的蠢事不少,发生那样的事情,她完全可以不用管我,自己避开,可是她却为我挡了下来。她不是我的亲人,连朋友都算不上,而且我们之前还是仇敌,可是在灾难来临的那一刻,她表现得比我的亲人还要亲。其实你们都不知道,那时候我之所以会摔下去,是因为堂姐为了保全自己而推了我一把。呵呵,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我想我没脸再面对弯弯了,我会每日都为她祈祷,祈祷她快点醒来,这样我的罪孽才会得到救赎。”

那一刻,我知道,这个笨笨的女人终于长大了,她用那令人骄傲的容貌换了不能用物质衡量的领悟。这不就是一种成长吗?能体会到痛,那成长才不会变成光长了肉。

弯弯出事昏迷的那段时间,蒋堃每天都来。曾经那么高傲霸道的男人,再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竟变得憔悴不堪。我没有发疯似的赶他走,因为我知道,弯弯对他的依赖强过对我的万倍。

他每天都会给弯弯讲故事,还会装作凶狠的模样来吓唬弯弯。就是这样深情的男人,在唤醒了弯弯之后,又快速离开,装作自己什么事情都没做过,将所有功劳推到我身上,那时候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做?

看着他搀着周莎雯出院的时候,我想我懂了。他这一辈子毁了两个女人,他不能再无耻下去,尽管难受,可是他是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担当,所以他唤醒了心爱的人,又离开了她的世界。

周莎雯那么聪明的女人却始终不明白这样的道理,我不知道当她看见蒋堃倒在她面前的时候,心里究竟是什么样的感受。我只知道,那一刻,我看清了席弯弯与蒋堃之间,那深入骨髓,无法割舍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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