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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都闪开,老子要装逼了(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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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x年,世界遭受了核弹的洗礼,所有的文明都惨遭破坏,全世界处于暴力统治的恐怖混乱时代。

然而以上内容与本书毫无关系——那是世纪末求水主传说的台本设定。

虽然同样遭受了核弹的洗礼,但在这个奇葩的世界观里,真正意义上的毫无法治的混乱,仅存在于中东而已。

武力是在这片无法之地上通行的唯一法则,武器就是最好用的通行证,人命是这里最不值钱的玩意儿,弱小便是最大的罪恶,就算哪天出门儿打个酱油却被人莫名其妙的砍死,也只能怪自己时运不济命途多舛,以及自己还不够强。

恃强凌弱滥杀无辜的事情,几乎每分每秒都会发生在这片土地上……

“杂碎,你居然敢弄脏本大爷的裤子?!!!!”

一声怒吼之后,就是杯盘被打碎的连串脆响声,以及肉体碰撞的沉闷响声。

很普通的一天,很普通的一个小型村庄,很普通的小村夫妻店,唯一不普通的,大概就是来了一群带枪的男人,吵吵嚷嚷地在这里歇脚吃饭。这倒也不是什么特别稀罕的光景,大军阀…▲,手下的兵-痞们,总是喜欢这样到老百姓家里白吃白拿,小心招呼着就是,赶在这种环境下开店,自然有几分见识,老板也不是第一次应付这种情况了。

所以面对这些臭兵-痞吆五喝六的招呼声,老板也没有露出半分不满,只管埋头照着他们的要求来,该上菜上菜该上酒上酒,只求能快点儿把他们给打发走。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仿佛是故意找茬般,兵-痞中的一人居然在老板上菜时,冷不丁的伸出了一只脚。老板再小心也肛不住这么突然的一下,当时就连人带菜全部扑倒在地。

然后就发生了刚才那一幕。

天可怜见,老板感觉自己真是够冤的,这大沙漠可比不了外面物产丰富的花花世界,你指望一个小春装的路边夫妻店能弄出鱼香肉丝京酱肉段什么的,那纯属胡扯,哪怕老板会做,这也找不到材料不是?所以这里名为饭店,但实际上除了自家酿的酒外,菜单与寻常老百姓的家常菜没什么不同——主食是一种干面烙饼。烙时基本不用油,口感硬得像石头,但保质期确实很长,而佐菜就是骆驼肉干,直接挂在阴凉处风干的那种坑爹玩意儿,口感与面饼差不多。

要说还有什么东西能弄脏别人的衣服,那估计就只有那碗基本不飘油花的菜汤了,但刚才摔倒时,老板还是奋力抢救了一下自己。勉强将菜汤扔了出去,砸在那兵-痞腿上的,只有两种完全不沾油的沙漠特色干粮而已,就算落了他一裤腿的面渣肉渣。也只不过是拍打两下就能解决的麻烦,换到正常人身上根本不会大动干戈。

于是乎,店老板悟了——这是碰上存心来找茬的了啊混蛋?!!!

可惜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沼跃鱼看穿了一切,它也依旧还是沼跃鱼。平头小老百姓看穿了一切,撑死也就能混个公知大v,然而不管最后搏出位是否成功。他也不可能练成刀枪不入的金刚不坏神功。手里没有枪,就别指望能在这片废土之上得到什么话语权,就算碰上了存心找茬的,也只能乖乖认倒霉,贡献出自己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以平息土匪们的怒火。

老板敢怒不敢言,只能在心里盘算这次要出多少血,但是土匪们的目的似乎并不在于钞票,这帮蓄谋已久的家伙不等老板再说什么,就开始四处打砸,驱赶其它在这里歇脚的客人,并且直接冲入了老板一家居住的房子里。

这下老板又悟了,他知道这帮土匪要什么了——然而这同样没什么卵用。

很快的,冲进房子里的土匪骂骂咧咧生拉硬拽的拖出了一个黑发美妇人,连带着还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儿,毫无疑问,这就是店老板的妻女了。其实真要较真儿的话,这个年过三旬的女子也算不上太美丽,甚至眼角都因为操劳而出现了明显的鱼尾纹,但若是放在小村庄这个级别的地图里来看,那就是少见的天姿国色了。

西亚血统的妇人明显还没太搞清楚状况,表情显得懵懵懂懂的,但看见跌坐在地的丈夫,以及那一地狼藉之后,眼神瞬间就变了,然后瞬间爆炸完成三杀,原来她居然是归隐田园已久的前王牌女杀手……这是不可能滴。

如此扯淡的剧情怎会发生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中呢?这妇人也就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不管她眼神怎么变,哪怕遍出个万花筒写轮眼的特效来,也依然无益于改变现如今的状况。她就这样被土匪们拉扯着,连着自己的女儿一起,被扔到了丈夫的身边,而那些土匪们,就像是包围了小羊羔的狼群一般,将她们团团围住。

“嚯啦嚯啦,本大爷这条裤子可是很贵的啊,你这杂碎……有想好怎么赔偿了么?”带头闹事儿的那个兵-痞口歪眼斜的问道,他似乎很满意于看到老板一家惊惶不安的表情,刚问完话,自己就很得意地仰天大笑了起来,连带着他那些同样良心喂狗的伙伴一起哄堂大笑,不过这里可不会有半分快活的空气,有的只是无尽的怨恨。

不仅仅是老板一家,那些与此事无关的围观群众,也全都用恶毒的视线看着那些兵-痞,仿佛是要用眼神将他们扒皮拆骨一般,这个村庄的居民也渐渐闻讯赶来,很快就将这个小店包围,将老板一家和兵-痞们围在了当中。

这些平民已经被欺压了太久太久,他们依旧软弱无力,但是至少,他们可以用这种方式表示无声的抗议。

“看什么看?本大爷办事,你们这帮杂碎有什么不满的么?”被这种刻入骨髓的仇恨眼神看得浑身发毛,一个兵-痞大声吵嚷了起来,还朝天开了两枪以作示威,平民们的延伸出现了一瞬间的动摇,然后便纷纷向两侧移开。

——终究。他们是无力的,面对最纯粹的暴力,精神和道德上的谴责没有任何意义。

“切,一群软骨头。”开枪的兵-痞撇撇嘴,心说这帮贱民每次都是这样,表现出一副义愤填膺我很了不起的样子,结果只要听到枪声就立马怂了,简直比最胆小的骆驼还不堪,果然啊,只有手中握着枪的才是大爷。

不过刚才那眼神还是让人很不舒服啊。这些可恶的贱民,是时候给他们一点儿教训了。

于是乎,他凑到裤子被弄脏的那位同伴耳边,嘀嘀咕咕地讲起了自己的计划,一边讲还一边奸笑不止,那个存心找碴的家伙也渐渐露出了恶心的微笑,很显然的,他们又想出了什么非常贱格的玩儿法,正好满足他们扭曲的良心。

“我可以赔钱!我还是有点儿钱的!”店老板忙不迭道。“弄脏这位大爷的裤子是我的错,我会如数赔偿的!”

“啊,赔钱?”装成耳朵不好的样子,裤子脏了先生歪着嘴。单手拢在耳朵边,弯腰凑到老板面前,自己大声的确认了一句,然后又狞笑了起来。“你这乡巴佬赔得起么?这可是老子去外面找时装设计大师订做的,是有钱都买不到的限量版!你丫上嘴皮指天下嘴皮指地,倒是好大的口气。而且老子根本就不缺钱,不稀罕!”

骗鬼啊你!哪家设计师会用粗麻布做服装的?而且你身边那货不适合你穿着基友裤么?

挺住啊,这种时候千万不能吐槽,吐槽绝对会死掉的!

老板憋得很是辛苦,生生在脸上拧出了一副菊花似的微笑:“那……那大爷您说怎么办?”

“好办啊!”兵-痞终于暴露出了自己的野心,伸手擒住美妇人的手腕,在后者的惊呼声中,将其拉入了自己的怀里紧紧箍住,“嘿嘿嘿,你这老小子倒是不浅的艳福啊!本大爷今天心情好,不想和你计较,让你老婆陪哥们儿们乐呵个几天,这件事就算一笔揭过,本大爷可是很善良的,你这老小子最好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这时候不吃罚酒吃敬酒那就禽兽不如了好吧你这王八蛋?

老板当时就爆发出了惊人的勇气,在勇气之光的照耀下,召唤了替身白金之星欧拉欧拉……这依然是不可能的,他只是扑上去紧紧抱住了老婆的腿:“大爷您说要多少钱都可以,这家店我也可以抵给您,只有这种事绝对不可以!如果您还是觉得不解气,那就打死我好了,唯独……唯独还请您放过孩子他妈,孩子还小啊!!”

——如果这都不算真爱,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值得相信的?

可惜兵-痞并不是合格的fff团员,他只是放声大笑:“好,这可是你说的!”

老板:“???”

这么简单就解决了?这帮家伙怎么突然转性了?有钱能使鬼推磨也不要这么好用吧?

“老子的裤子钱,你丫就用命来偿吧!”兵-痞阴着脸,将手枪弹夹退出,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一发一发将子弹顶出,那黄澄澄的光芒是如此刺眼,明明掉落在沙地上不会发出声音,但偏偏众人就觉得心跳似乎与那声响同步了。

退到最后一发子弹时,兵-痞停住了动作,重新把弹夹装入手枪,然后“咔嚓”一声上膛,将枪交给了美妇人。

“来吧小美人,既然你的丈夫这么爱你,就由你来终结他的生命吧,我说过,我今天心情很不错。”

仿佛魔鬼般在美妇人耳边低语着,甚至还伸舌头在妇人脸上舔了一下,然后他就如同毒蛇般桀桀阴笑了起来。

妇人的手颤抖着,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额头上冷汗扑漱漱的滑落,与她丈夫的表情如出一辙,这一颗子弹终究是没能出膛,小小的手枪仿佛有千斤重,从妇人的手中滑落在地,妇人也随之跌坐在地,捂脸嘤嘤哭泣了起来。

——真主啊!究竟是为何……为何要让您的追随者承受这般无端的苦难?难道就像那些人说的,真主已死么?

“切,扫兴!”阴谋没能得逞,兵-痞很是不爽地啐了一口,眼睛一转又是一个主意,便弯腰把手枪捡了起来:“嚯啦嚯啦,刚才你们都听到了,这家伙拜托我杀了他的!不过本大爷打算把这个美妙的机会贡献出来,你们这些贱民,这辈子肯定没杀过人吧?那可真是太遗憾了,那种感觉可是相当美妙的,有人想要来体验一下么?”

他用一根手指勾着手枪,在围观群众眼前展示了一圈,而群众们则纷纷避开眼神,仿佛那是什么糟糕物似的。

“没人愿意么?”兵-痞收起了笑容,“可别惹本大爷不高兴啊,信不信老子分分钟杀光你们?”

这威胁似乎卓有成效,人群之中一个罩着斗篷的大个子举起了手。

“哦,终于有志愿者了,看起来是外乡的旅人啊?也难怪了。”兵-痞歪着脑袋,坐看大个子从有意阻拦的人群中挤出,便将手中的枪递了出去,看到对方笨拙地摆弄着那块铁疙瘩,顿时便嘲讽地大笑了起来,“什么啊你这家伙?根本连枪都不会握嘛!只是为了自己能活命才走出来,还真是少见的勇气啊,就让本大爷来教教你吧。”

“来来来,这个是保险,先把它打开才行……”

“这样?”

“对……喂喂,枪口别对着本大爷,也别对着自己,对准那个老傻逼,只要扣动扳机,砰的一声就完了。”

“这样?”

“啊啊啊啊!!!我受够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啊?给块肉聪明点儿的狗都能弄响的好么?”

在兵-痞的教导下,大个子笨拙地摆弄着手枪,但始终不得其法,气的前者三尸神暴跳,不过这终归是个很简单的东西,就像前者所说的那样,给块肉聪明点儿的狗都能弄响,所以一番折腾后,枪口还是颤抖着对准了店老板。

“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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