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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人烟(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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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狼一般都是单独行动的,这点对我还是有些安慰,否则一群野狼一拥而上,基本上就已经给我们判了死刑了。我示意他们几个先睡觉吧,我来守夜,只要保持篝火不灭,差不多可以安全过夜。

夜里冷气逼人,睡觉也许还没有不睡来的舒服,感觉像是接近冰点一样。我们的厚衣服已经全部丢在之前的山洞之中了,现在都是简单的一件内衣配上外面的冲锋衣。每个人都躺在那里翻来覆去的,看样子都没有熟睡。

我其实也感觉困的不行,但是不敢睡觉,万一睡着了狼过来偷袭,岂不是要糟糕。于是我干脆起身去河边洗了把脸,冰水往往可以刺激人的神经,感觉清醒许多。

河对岸传来一些嘈杂的声音,我顿时机警起来,妈的,不是说高原狼都是单独行动的吗?听着声音应该数量不少。但是此刻我又不能大声的喊叫,否则狼群就会立马发动进攻,我们也来不及准备。

于是我轻声轻步的往回走,然后用小石头叫醒睡着的人们。原本他们睡的就不熟,稍微有点响动就都醒了,反应快的人很快就注意到了四周活动的黑影儿,我们似乎被狼群包围了。

在土耳其的高原地带,其实狼猎食也是非常困难的,它们很少可以吃到新鲜的食物,有时候一只死亡五六个月的羊对于他们来说都是珍贵的。现在一次出现这么多活人给他们当宵夜,自然是谁也不愿意错过了。

这里的地形比较宽阔,偶尔有一两颗柳树,对我们很是不利。狼可以从四面八方的对我们进行攻击,目前的篝火太小,只能面前给我们形成一个保护点,但是其他位置还是很危险的。

大伙儿各自抽出了身上携带的武器,但是当时都是图省劲儿,都是匕首伞兵刀之类的,只有我这把阿拉伯大砍刀最实用。不过现在也不是埋怨什么的时候,有就比没有强。

狼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它们很快就发现刘芸是我们这里最容易对付的。于是很大一部分都活动到她所在的那个方向,老马不由的紧张起来,拿着匕首的手也不自觉的开始颤抖。

“老马,带着刘芸到我们中间去,靠近着点儿火。”我大吼道。

随着我的大吼,狼群也开始了进攻。一个接一个的冲了过来,速度快的吓人。

狼这种动物不好对付的主要原因是,它们单兵作战的能力很强,团队作战的能力更强。对我们这些很少经历生死时刻的人们来说,这都是无法应对的。

这些狼有的佯攻,有的偷袭,有些身高力大的直接就开始肉搏。我粗略一看,至少二三十只,看来今晚凶多吉少了。

大砍刀的优势现在很夸张的被显现出来,虽然有三四只狼围着我转悠,但是丝毫不敢靠近。鹏哥、葫芦他们身上已经有了大小不一的伤痕,看样子伤的已经不清了。

我此刻不再犹豫,开始主动出击,挥着大刀就跑去跟他们会合,如果可以及时形成一个保护阵型,那么我们面对的危险就要缩小很多。

狼多少还是有些害怕我手中明晃晃的大刀,纷纷避让,让我有了机会跟鹏哥会合,这样我们两个背靠背,至少防御住了彼此的后背,于是又开始缓慢移动到葫芦和金豆儿的地方,这样我们四个人一个守一个方向,老马和刘芸挨着火堆防守。

狼群看到我们摆出来要拼命的架势,知道这块骨头不好啃,但是又有什么骨头好啃呢?于是又一拥而上,开始最后的冲击。

我挥舞着大刀砍下一只扑过来的大狼,扑力很大,我没有足够大的力气把它甩掉,眼睁睁看着它摔在我身上,连带着打散了我们之前的守护阵型。金豆儿甚至已经被一只狼死死的咬住了小腿,往狼群里拖了起来。妈的,有点扛不住。

我推开那只死狼,像金豆儿翻滚过去,挥了两下大刀,赶走那只野狼。金豆儿浑身瑟瑟发抖,那把匕首也不知所踪了,他现在甚至都站不起来了。

那边的鹏哥也似乎坚持不住了,只有葫芦体型偏大,还在死命的抵抗,但是苦于伞兵刀的长度,两只胳膊已经伤痕累累了。

我把金豆儿拽到老马附近,然后又一刀砍死一只准备跃起的野狼。这些狼看到死了几个同伴,开始眼红起来,甚至开始冲着刀子前进了,七八只狼围着我乱咬,刺痛的感觉很快就让我手足无措。那种肉被撕裂的感觉实在让人不愿意回忆,鲜血似乎要湿透我的衣服一般。

不管怎样,我总算是把鹏哥和葫芦都给拉了回来,现在也只有我跟老马还有点战斗力,其他三个人都几乎不能动了,狼群呜呜的叫着,似乎再吹胜利的号角。

“我们要死了吗?叶飞?”鹏哥忍着剧痛说。

“放心吧,我们没那么容易死的。”我拼命的想着办法。

眼看狼群有要扑了上来,我脑袋一个灵光,冒出一个想法。

老马已经痛苦的闭上眼睛,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似乎觉得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于是睁开眼,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所有的野狼都开食往后退缩,还有几只受伤的在地上痛苦的打滚儿,四周呈现一片淡黄色的光芒。

而我,直直的站在他们面前,手里拿着一个发光的小珠子。

是的,就是负屃的龙珠没错,之前在喀纳斯湖我曾用螭吻的龙珠抵御过黑色甲虫的进攻。现在负屃的龙珠作用更大,居然连狼这种大型动物都可以制服。

我趁机上前,把倒在地上的那几只给解决到,然后再快步退回去。

野狼似乎对这种即将到手的鸭子肉飞了并不甘心,还在四周徘徊着不走,于是我捡起鹏哥的匕首,朝一只特别巨大的狼抛过去。它轻轻一跃就躲开了,我趁机前进了几步,把它笼罩在负屃龙珠的光照范围内,果然,它的第一反应是痛苦,而不是逃跑。我抓住机会狠狠一刀捅进了它的喉咙,这只应该是狼王吧,挣扎了两下,然后死掉了。

其他的野狼看到我杀了这只大狼,都惊吓的四散奔走,一会儿的功夫就跑了个干干净净,我累的一点儿力气都没了,一屁股做到地下使劲儿喘着气。

“我们安全了吗?”他们不确定的问道。

“不知道,不过最起码咱们有狼肉吃了。”我咧嘴一笑说。

这一夜算是平安度过了,好在大伙儿的伤势都算不重,最多就是掉了几块儿肉,流了不少血,只要能及时找到有人的地方,我们都会没事的。

狼肉很粗糙,再加上我们也没那烹饪的心情,胡乱吃了一些就开始上路了。我剥下了几张狼皮给刘芸裹上,毕竟还是高原的早晨,又离开了篝火,气温太低会让她送命的。

老马投来一股感谢的目光,我摆摆手,示意他不用客气。

我们的路线也很简单,顺着这条河流往下游走,然后找到一条大河,再往下游走。

路上鹏哥问我:“叶飞,你昨天用的什么宝贝?怎么那些狼都那么害怕啊?”

我说:“我也不知道,这是我们家的传家宝贝。”又是之前唬弄小艾的那一套,不过这次我似乎证明了,组织的人还不知道有龙珠的存在,否则不会只把负屃运走了事的。

“哦,挺牛逼的。”鹏哥说。

“我家也有个宝贝,据说是乾隆用过的砚台,叫我小时候给打坏了,我们家老爷子差点儿没把我屁股给打掉了。”葫芦也借机会说了两句。

大伙儿哄的一起笑了起来,好久没有这种轻松的气氛了,虽然每个人身上都挂着彩,但是心情都不错。

很快的,我们就找到了一条大河,也许这就是底格里斯河或者幼发拉底河的一个分支吧,总之我们还是要像下游走去。

如果这个时候有一艘船的话,我们会快上很多,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没有,还是只能靠着双腿。我四处瞅着,突然发现一段儿断在河边的柳树。

大河的流速并不快,我突然又冒出一个危险的想法。

“你们都会游泳不?”我问。

除了鹏哥,他们都说会。

于是我把我的计划说了一下,我准备把那段儿柳树丢在河里,我们都把住它,然后顺流而下,我目测这条河流不会太危险,这样比我们走路要快上三四倍的速度。

大伙儿对此并没有异议。

于是说干就干,几个人把那个短木头抛了下去,葫芦照顾鹏哥,金豆儿照顾我,老马一如既往的照顾刘芸,我们就泡进了水里。

虽然外面冷的厉害,一进水也是冰冷的没法,但是时间长了,体温还是有所保留,我明白,这其实是快速流失的一种迹象,但是现在菜都下锅了,说啥也晚了。

冻在水里也不知道多久了,过了一个弯道又一个弯道,渐渐地我觉得自己的意识都有点模糊不清了。鹏哥他们似乎也都冻僵了,趴在木头上一动不动的。紧接着,我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再睁开眼的时候,我看到了一股热气从我眼前冒起,一个老人手捧着一碗热汤,示意我喝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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