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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大肥羊(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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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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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已近午,广州南门外靠近西关一带,比往常更加热闹。

沿街吆喝的小贩,卖唱杂耍的艺人,招摇过市的红姑娘窑姐...像是赶庙会一般闹纷纷。偏偏有两家赶吉时开张的新店铺,平白多了许多生面孔上门来放鞭炮道贺,一阵一阵的响个不停。

不过这份热闹很快到了头,六月的天,刚才还是艳阳高照,没多大一会又下起了雨。

先是乌云密布,雷霆滚滚,继而细雨南来,渐渐稠密,变成了瓢盆大雨,给这炎炎夏日浇了一头凉水。

街面上的人群纷纷作鸟兽散,呼朋唤友避雨的,吆喝伙计收摊的,喊孩子回家的,急急忙忙赶路的,比之前更见纷乱了。

随着雷声雨声,这份喧闹又被淹没在了雨幕中...

伍府虽则靠近十三行路,却又靠近河边,要的就是闹中取静。因为是广府首屈一指的高门大户,占地广阔,足有数十亩,左近行人稀少,附近比邻而居的大户人家也都是墙垣高筑,各家相隔颇远,互不通闻。

因了天时地利与人和,这片宅第里便是死了人都无人知晓,各人顾各人,谁还管的了那许多。

...

漫天豪雨落下,白茫茫一片。

“这是天要亡伍家啊。”

周晓峰如此想着,随手提着手中刀向门外而去,唇边浮起一丝淡淡的冷笑。

“啊!-”

一名伍家仆人猝不及防,遇上了这尊杀神,乌光一闪,鲜血霎时奔流出来,染红在地面的青石板上。

周晓峰大步继续向前奔行着,眼角一抹冷酷的微笑,那是久已未有的杀戮快*感,让他忍不住兴奋了起来。

......

大雨中,伍府高墙之内,数十名悍勇的有熊军、红旗军精锐战士大步狂奔着,分成数股冲向各个院落,不时迸发出一两声厮杀之声,随即又归于沉寂。

这是周晓峰训练了数月的特战精锐,伍家护卫这些乌合之众哪里有一合之敌,在王管家的指点下,连逃跑都没有可能。

“杀人啦-”

“强盗来了!”

“爷爷饶命啊...”

“快跑!”

“小姐,我们躲床底下吧。”

“.....”

面对肆无忌惮的闯入者,那弥漫的杀机,让每一个伍家人生不起丝毫反抗的念头,因为反抗者很快就会被格毙。他们只能毫无头绪地逃跑,或者跪地求饶,亦或是,躲起来。

战士们放肆怒吼着,疯狂地挥舞着战刀,狠命地劈刺进敌人的身体里面!杀气和战意让每个汉子眼中都蒙上了一层血红,冷漠的眼中,毫无怜悯之色。

有熊氏族人祖祖辈辈习惯了出草猎首,而红旗帮健卒则经常把宰肥羊当做副业,他们生来就是战士,早已经适应了。

冷酷的微笑在周晓峰的唇边泛起,这是个残酷的时代,弱肉强食,这就是命运。

“何必有太多的怜悯?”

“杀!”

...

“蓬!-”

一阵巨响响起,如同炸雷,这是,抬枪?

透过雨丝,周晓峰看到了远处窗口内伸出的一杆长枪,从枪身长度估算,能有两米多长,那身量,真是霸气逼人啊。

这个时代的抬枪能打出几百米,威力巨大,可惜的是份量重,射速又太慢。

虽说这一枪没有打中人,却也吓了己方战士一大跳。自己这边,可没有带什么长火器啊,就是周晓峰和黎明带的有两把短火,和抬枪比却还不够看。

“凭这老古董玩意儿,就想顽抗嘛?”

周晓峰阻止了手下冒险冲锋,反正抬枪几分钟也打不了一枪,绝不能让他们再打,免得万一引起附近商民的注意,那就麻烦了。

“我来!”

为了防万一,他举了一张红木圆桌在身前,刀插在了鞘中,右手却握着一把铜钱。

躲在对面放枪的,乃是伍家的几个儿子、孙子。他们带着最后的十几个家丁护住了一众女眷,守在了内宅一座坚楼上。他们匆忙间堵住了上楼的通道,关紧窗户,想要依靠钢刀和十来杆鸟枪,一挺抬枪负隅顽抗。

抬枪之强,在历史上那也是有名的,比起西洋火器都丝毫不逊色。他们也不求冲出去,只要守在这片地角,等到天晴雨停,都不用呼救,光是枪响就能声震数里,绝不会被其他声音淹没。

夏天的雷阵雨,可持续不了太久。

“那时候,这帮贼寇就无路可逃了。”

“你们没有那机会!”

周晓峰微微撇着嘴角,他也清楚对方的如意算盘,可他既然已经动了手,那便是有了成算。

“哪里会那么容易,呵呵呵...要不爷也不会发动了。”

他用桌面掩住身体,迅猛地冲了过去,几十步的距离,不过是呼吸之间。

前方的伍家人,显然自信满满,一枪阻挡住了敌人的进攻,信心更是大增,一眼看到周晓峰如此速度冲过来,不由慌了手脚。

“放枪!放枪!”

周晓峰听到鸟枪的枪子带着风声,如同铁雨一般喷了出来,他并不惊慌,稍微矮了矮,让厚厚的红木桌面尽数挡住了鸟枪的散弹攻击。

那些枪手们吓呆了,心中惊骇至极,十几个人一齐放枪,居然也让人扛住了,那还怎么打?

“来不及了!”

没上火药和枪子的鸟枪、抬枪跟烧火棍也差不了多少,眼下想要保命,唯一的出路只有拼刀子。

“拼了!今天挺过这场雨,等退了贼人,本少爷每人打赏五百两,不,一千两银子!给我杀!杀!杀!”

伍家大少爷已经红了眼,他站在后面大声鼓动着,让家丁们士气振作了起来。这灭门大祸来得真是莫名其妙,大家毫无准备,家中就进来了这许多强悍的,贼。

“嗖!-”

“咔嚓!-”

一道人影就从窗口硬撞进来,这是三四米高的楼上啊!

伍大少爷还来不及惊讶,一把黑沉沉的钢刀已经狠狠劈向了他的头颅,一刀将他的头盖骨削掉,让他温热的脑浆血水,喷洒在这满含腥味的小楼之中!

就在之前那一刹那,他已经看到,对面高大凶猛的敌人一撒手间,一张桌子已经砸翻了两名家丁,而数十枚铜钱则如同飞镖一样,袭向了房中众人。

对方居然就在这电光火石间抽出了刀子,一圈扫过去,砍下了他的脑袋,也掀起了一片血光。到了这个时候,那张带着红白色血浆的桌子才‘咣当’一声掉在了楼板上。

“好强的身手,好快的...刀!”

临死之前,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过,人的速度竟然可以如此之快,这,还算是人嘛?

“爷爷饶...”

寒光横扫而来,最后剩下的一名高大护卫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敌人手中金乌刀如闪电般削过自己的胸膛,其速度之快,让他几乎感觉不到痛苦。

“...命!”

艰难地吐出一个字符,随着胸前剧痛袭来,他才感觉眼前一片黑暗,浑身冰凉,气力随着生命飞快地流逝着。他仰后倒落在尘埃之中,再也无一点声息,只有汩汩的血流和一地的内脏,腥臭扑鼻,热气腾腾。

周晓峰提刀站在房中,鲜血自刀刃上滴落在楼板上,神色冷漠。对于这些助纣为虐的敌人,他能给他们个痛快,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

“贩卖鸦片,骗卖猪仔,盗卖文物,这些,都有你们的份,死有余辜!”

他转头看向房中剩下的几名正在瑟瑟发抖的妇孺。

“而你们,享尽了荣华富贵,死得也不冤了,虽然我不喜欢杀人,尤其是,杀女人。不过伍家作恶多端,恶贯满盈了,灭门,又怎么能少了你们呢?”

周晓峰有过片刻的犹豫,转而又坚定起来了:这座宅院中的所有人,没有人是无辜的,包括小孩。

中国数以百万、千万计的鸦片烟鬼,造就了伍家往昔、今日和日后的富贵荣华,伍家人的血管里,流动的,都是罪恶。鲜廉寡耻这种病,也是可以代代遗传的。

刹那间,周晓峰的脸色变得冷若冰霜,周身暴烈霸道的气势腾然而起,微微举起手中刀,轻叹道:

“你们,把孩子放下吧,我只能让伍家留下这俩孩子。”

“恶贼,我跟你拼了!...放开我!”

一个婆娘站起来要拼命,却又被人紧紧拉住,那两名妇人对她摇了摇头,看了看孩子,她终于还是放弃了挣扎。

“强盗,你动手吧!”

“...”

“噗嗤!-”

“噗嗤!-”

鲜血淋漓的锋利刀芒在空中闪过,似慢而实快,刀过处,房中弥漫起粉红色薄雾,芳魂渺渺。

周晓峰收刀入鞘,抱起两个孩子,纵身而下。

......

“这可是你的子嗣?”

“是,是老朽的两个孙子。”

偌大一个伍家,已经只剩下一个老朽,和这两根苗了,很快,老朽也将不再存在了。想到伍家败亡如此之快,刚刚苏醒过来的伍崇曜已经涕泪横流,哽咽着半天说不出话来了。

“多谢王爷仁慈,我伍家还能留下一点骨血,小老儿这就将全部家业献上,还请王爷金口玉言,让这俩孩子能托个好人家,平安长大,读书也好,务农也罢,再也不要经商了。”

“我答应了,那就是答应了。信不信,由你!”

...

“王爷,这是伍家所有的银票,存单,地契,往来账目,还有.....这间书房下面,就是银库,数十年的积蓄,都在这里了,共计白银两百余万两,黄金八万余两...”

里外里,这就是差不多二千余万两银子的资产,除了不能带走、不能转卖的,至少也是千八百万两上下。

肥羊,这果然是头大肥羊啊!

伍家三代数十年辛苦,昧着良心经商,挖空心思钻营,就算是白干了,尽是给周晓峰打的义务工。最后一大把年纪了,连老命都不得善终,身后还要留下一世骂名。

这是何苦来哉?!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就是我的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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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节预告: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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