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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败叶遇秋风(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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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卓玛类公主提出要移驾到金帐过夜,这个要求理所当然地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知道和不知道她命运的两类人在爱戴公主方面情感倒是一致的。

在热闹的篝火晚会上,卓玛类还特意给大家跳了一段锅,让一群们兴奋的嗷嗷直叫。其实卓玛类还有个最大的心愿,就是想找那个马术冠军聊一聊,聪慧的小姑娘对他的印象很深,感觉那就是她心里一直渴望寻找到的英雄。

此时,英雄刻意地回避了她,正在几里之外跟大金和小金私会。亲热了好一会儿后,高汉也弄明白了它们这段时间的情况。

大金是师傅为了方便青裙和高汉特意派来的,它的另一个孩子正由白古经调教。白古经还不知道小金发生了异变,按正理此时的小金应该和它的同胞兄弟一样还在成长期,也就相当于大雁般大小,想要驮人飞行还得个十年八载左右。

大金见到既亲切又陌生的小金相当震惊,也相当畏惧,这是动物因强弱反差而产生的心里压力。好在小金跟高汉差不多,没有等级上的观念,见到母亲那叫一个亲,这才让大金放下了心,并为小金感到无比的骄傲,恨不得向所有飞禽界通告金乌一脉又重现世间了。

小金把高汉的信传给飞凤国了,这么久没回来是因为冯归。冯归的修炼难到了瓶颈,怎么也突破不了。冯远不知从哪里得到了秘法,一见到神异的小金回来便拉着它鼻涕一把泪一把地求个不停,就是想要它三滴精血。

小金原本是不想管的,但架不住冯远的哀求,它也知道冯远极为爱护高汉,看在高汉的面子上小金免为其难地答应了。三滴精血慷慨送出后,被冯远要求留下调养了十天,好好享受了一番神鸟的待遇,要不是着急见高汉,小金还舍不得来呢。

“人家都尊敬我是个神鸟,只有你不乎。”小金的表情明明白白地向高汉表达了不满。

看着不停得瑟的小金,高汉一巴掌把它拍了一个跟头。

“被人卖了还得帮人数钱,你怎么那么好骗?幸亏这是自家人,要是外人不得把你炖了!?还神鸟,我看蠢鸟还差不多!”高汉急的不是别的就是那三滴精血。

所谓精血是生物体内异常珍贵的物质,对于修炼者而言不可轻易失去,一旦有所耗损很难补充。小金尽管神异,但高汉不敢保证抽取业务对它有无亏缺。小金跟他的兄弟差不多,手心手背都是肉,要是因为帮助冯归而让小金有损,高汉的心里也不会好过。

高汉一边数落着小金,告诉它这其中的关键一边仔细地检查了一下它的身体。还好,暂时没发现什么不对。

“滚回飞凤去,让冯远再好好帮你调理一段时间,我不回去不许出来找我,这里有大金就行了。”高汉打定主意让小金回去“猫月子”。“另外把这封信交给他,就说我说的,如果冯归办不成这件事以后也别跟我走了,就在雪域呆一辈子吧。”

高汉利用小金的错误顺利把它忽悠走了。让冯归办的只有一件事抢亲,抢卓玛类。

与其让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在胡地悲剧地过完一生,不如让她自己选择未来。当然这事得做的秘密些,不能让飞凤背黑锅,高汉在信里都交代清楚了。而且还在信里提醒飞凤注意吐蕃那二十万大军的动向,并让冯远通知联盟,让墨志子从中调度,相信不会出大乱子。

这信本来应该是由大金送的,正好让不知事故的小金一道办了,至于小金回去怎么折腾冯远高汉就不管了。

得了那么珍贵的东西怎么也得付出点代价,亲人和朋友之间一碗水总要尽量端平。小金现在的智商还象个孩子,但它在成长,高汉不希望将来有一天因为这事儿让它和冯归之间产生不必要的隔膜。

今夜是个不凡的夜晚,光明和黑暗同在。

春巴吉和悉猎躲在一起不知说了些什么,总之两人暗地里是达成了一定的共识。营地里还有一些人没参加活动,就是以恩兰达札路恭为首的那伙贵族们。明天的马球比赛是他们最后一次翻盘的机会了,对于路恭来说最为重要。

“明天我会裹挟着高汉让他把所有财物都是压上去。”路恭的面孔被火光映衬的有些扭曲。

“可是路恭曩论,我们今天已经输惨了,再也没有余力裹挟得了他了啊。”一些贵族们哭丧着脸说道。

路恭知道他们是在哭穷,他们输的这些并不让他象自己一样几乎倾家荡产了。

“你们放心,不用你们再出钱了,只要按我的计划行事便可,其他的我来想办法。”

“既如此,请路恭曩论放心,我们一定按你说的做。”

贵族们一听不用再下注了一个个把胸脯拍的山响,高汉的神奇让他们的真的怕了。路恭的坚持在他们眼里就是愚蠢至极的举动,要不是为了共同的利益,他们不会再跟着这样一位已经失去了智慧的领袖胡闹。

送走一帮各怀心思的贵族,路恭命手下送进来几名吐蕃少女,恶狠狠地撕碎了少女们的衣物。帐内一时间春光无限。不多时,便传来路恭发泄的低吼和少女们逐渐低沉的呻吟。

半夜才回到营地的高汉找到春巴吉和悉猎问道:“那边怎么样?”

春巴吉和悉猎阴沉着脸回答道:“五个,就看明天早上了。”

高汉一脸怒色指着两人怒道:“不信我,生生又害了五个如花似玉的少女,你们真看得下去眼!”

夜去昼起,生命在轮回中有的逝去有的生机勃勃。在过去的一夜里,有五名少女再未走出过路恭的拂庐,只在他的拂庐中多了一座微隆的土堆。

早晨路恭笑容灿烂地与所有人打着招呼,与昨日的狼狈判若两人。

高汉却一脸铁青,冷嗖嗖的眼神瞅得春巴吉和悉猎心下惶恐不安。

“这是个败类,已经不配为人了,希望你们不要手软,否则我就会在逻些闹个天翻地覆!我想青裙大师会支持我的。”

高汉低声摞下一句狠话,随后不再理会尴尬的两人转头闷声不语了。

“格吉勇士,今天天气不错,咱们的赌约是否再加些码?”路恭过来彬彬有礼地向高汉问到。

高汉立即换上了一脸微笑,“你今天想怎么死?”

路恭一愣,随即大笑,“没比完谁也不知道谁会怎么死。我没钱也没财产了,就压全家老小包括我自己。如果你赢了,我路恭家所有人都由你处置。如果你输了我要亲自操刀一片一片地活刮了你!”

路恭的阴狠让听到他话的人一怔,不敢相信这就是被誉为帝国之星的人所说的话。作为曾经的一党,见路恭自寻死路悉猎心有不忍想劝他两句,春巴吉暗中扯了扯他阻止了他的不智。

“成交!”高汉爽快地应承下了这个赌约,笑的比路恭更灿烂。

马球起源于汉代,盛于吐蕃、大唐两地,传承于后世,吐蕃人称之为“颇罗”,大唐叫“击鞠”。这是考验个人军事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的极佳运动,历来受两地的贵族追捧。比赛时分为两队,每队可组可分三人、五人及至十人。两边于人高处各置一斗大的球门,以击入对方球门者胜。

此时的马球的球杆是木制的,长有米半左右,前端带有掌长的曲部便于击球。球也是木制,上面刷以不同颜色,今天用的是吐蕃皇室用球,是金色的,因为开球者是公主卓玛类。

趁春巴吉和悉猎主持开赛前的仪式,高汉仔细打量了一下双方的队伍。让他意外的是乞力徐也被分到了他这一边,两强联手岂不是胜算大增吗?绝对可以以权谋私的路恭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乞力徐目光在已方队伍扫了一下,然后冲高汉轻轻摇了一下头。高汉恍然大悟,二十人比赛,恐怕局面却是十八对二!

高汉左右的四位骑士用球杆轻碰了一下高汉,低声说道:“东则布和梅色两位路恭曩论让我们代他向格吉勇士致敬。”

“还好,六对十六……”高汉心下稍安。

路恭在对面洋洋得意地向高汉示威,却不料他身后有两人撩了撩衣服,高汉眼尖一眼便看到他们前襟隐晦地绣有两个很小的家徽,一个是春马吉的一个是悉猎的。

“哈哈……”

高汉在心里狂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吾道不孤,任你路恭再狡诈也不会想到你的人竟是别人安插进去的卧底。四明四暗,此一场马球输赢虽不好说,但政治上的胜负已经明了了。

高汉和乞力徐的个人技术绝对要高其他人一大块,虽然总体力量对比差的悬殊,但架不住路恭一伙有人频频“失误”,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了,上半场高汉所在的黄队以五比四暂时领先。

中场休息时,路恭的毡帐里不时传出阵阵咆哮,他那一伙的贵族们个个惊若寒蝉,殊不知越是这样众人与他越是异心离德。

这些贵族已经看出路恭大势已去,现在不过是垂死挣扎而已,加上该输的不该输的都输的差不多了,谁还想跟他一条道跑到黑?心思活络的早在昨天晚上就找到春巴和悉猎等人表明了立场,运作慢的则暗中叮嘱自家的勇士应付应付就行了,得给自己留言条后路。

在这种形势下,下半场高汉和乞力徐一鼓作气,以八比三胜利收场,整场比赛以高汉队完胜而告终。这个结果也预示着路恭完了,财产尽失,全家为奴,帝国之星注定成了光芒渐去、风光不再的流星。

“你们、你们合起来算计我!”路恭惨叫了一声,一把折断了球杆,披头散发、口眼滴血状如恶鬼,让所有人不禁为之骇然。

“我要接收他的所有,即刻不缓!”高汉冷冽的声音响彻全场,让众人为这一震。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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