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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5章 收敛1(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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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她最快乐的时候,就是爹妈不在家的时候,这个时候,万辰的嘴里就只会说“小姐”“小姐”。【更多精彩小说请访问】比起“夫人”“老爷”,她只喜欢从万辰嘴巴里说出“小姐”两个字。其实,那天他要她的时候,喊的“涵”听起来也不错的。所以,她从那天开始,私下允许万辰喊她“涵”,到现在的“涵儿”,听得她一天都很爽。

不过经过周洁的事件后,万涵确实收敛了,和十三个男朋友全部分手,乖乖地当起好孩子,成天只跟在万辰屁股后面转,老觉得,即使不说话,就是光看着他,也是打发时间的最好方式。

什么孟飞之流的,连万辰的脚趾甲都比不上。

没事还拉着万辰陪她上街逛夜市的时候硬逼着他给自己买了对银戒指,威胁他“如果不给我买,我就不走了!”说着还当真要在地上坐下。无奈之下,他只好给她买了她看上的一对天使的对戒。

对戒是银制的,很便宜,才几十元。

但是戒指的图案却非常诡异,女的戒指是一个天使,而男的戒指则是一个恶魔。卖戒指的老婆婆说:“以前有一个天使和恶魔相爱,但是上天不允许,甚至派天兵天将追杀天使和恶魔,但天使和恶魔无处可逃的时候,他们选择了自杀。死后的他们化成了这对戒指。保佑所有不同身份不同阶级的人的爱情。”

她就是听到了这个故事,逼着他买得。

不过戒指,她拿了男的恶魔戒,而把天使的戒指给了他:“因为我是恶魔。嘿嘿。你是天使。”

不仅如此,她还非逼着他了五六版大头贴,原来他不喜欢照相,所有的大头贴都是一个表情,那就是没有表情。她怒了,垫起脚,突然袭击地在他的脸上啵了一口,果然拍出来的大头贴效果出奇的好,他略微惊讶地表情和她闭上眼的笑意配和在一起,就好象一对情侣。

于是,她把这张大头贴贴在自己枕头下《呼啸山庄》的封面上,硬是把原来封面上的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拥抱的图给覆盖掉。好象给人的感觉是《呼啸山庄》写的是她和万辰的故事。

正得意洋洋,准备拿着书出去给万辰炫耀。

楼下他的房间里没有人,她皱了皱眉。她现在的睡觉时间由9点调整到了10点,现在才8点35分,他会跑到什么地方去?在楼下翻了个遍,连个人影都没见到。

她又兴匆匆地跑到二楼来找,二楼是她的房间,书房,还有父母的卧室,以及一间休息室。书房打开,没人。她又朝休息室跑出,休息室就在父母房间的隔壁。打开,没有人。

他跑什么地方去呢?还有15分钟她就要洗澡了,他现在都不来帮她放水!?

难道被爸爸妈妈喊去了?她忍着厌恶走到父母的门前,轻手轻脚地扭动门把,她对父母可是零好感,更何况他们是要和她分享万辰的敌人,能不见面,她绝对不会主动和父母见面。

一条光明的缝隙。

跟着传进耳朵里的是,女人激情的叫喊。

“天……”

这个声音……她将眼睛偷偷地贴进缝隙。父母的房间里灯并没有关上,所以她能看得见里面的一切景物。

“不要光和小万玩,把自己老公都忘记了。”那是爸爸的声音。

他说的小万……是谁?

心脏激烈的跳动,眼睛更加地贴近在房间里寻找声音的源泉。

很快。她找到了。

心脏瞬间,停止了跳动。

她看见了什么?

不,她宁可什么都没有看见!!

她在做梦!她眼前的是幻觉!

想跑,想离开,脚却像被焊住一样,无法移动。

“小万要加油啊,她可是不会放你走的。”万垒欣赏一般地眯着眼睛,看着妻子和其他男人,这是他的爱好。

不!涵的膝盖在颤抖。

“还有八分钟,你可要加油,否则就赶不上给涵放水的时间了。”

第一次,涵感觉到心被活生生撕裂的感觉,痛,好痛。痛地连手指都痛了,痛得连呼吸都觉得是一种负担,痛得好想挖瞎自己眼睛,痛得好想毁了自己的耳朵。

已经快要没了时间的概念。

她傻傻地站在原地,傻傻地自缝隙看着房间里发生的种种。傻傻的自己虐待自己,傻傻的等着里面的充满了欲望的幕落下。

当最终的幕落下了,涵的大脑也变得一片空白。她不知道自己在看着什么,好象看到了什么,也好象什么都没有看到,看到和看不到已经不重要,反正,无论自己看到了什么,都是……都是假的。

当门从里面拉开,当里面的光明和走廊的光明交相汇合的时候,万辰的表情瞬间扭曲,太多的情绪的浮现在他的脸上,错愕、紧张、恐惧、愤怒、害怕……还有担心?

他担心什么?

涵好象没有看见他一样,突然转过身,他身手去抓,才抓到她的手,立刻被她挣掉了,她慢腾腾地朝自己房间走,边走边抓着自己的头发,拼命地扯,好象要把自己的头发统统扯掉一样,拼命了命地扯,扯得头发发痛,扯的脑袋都歪到一边,她还不放手,还在扯。

“涵儿。”紧跟了上去,阻止她近乎自虐的行动。阻止她的行动,拉着她不准她走,他想问,你是不是看到了?你是不是看到了?没有看到吧,没有看到吧?告诉我,你没有看到。

“我看到了哟。”她突然咧开嘴怪笑道。盯着他瞬间冻结的表情,“我看到了哟,看到你和妈妈……”

“涵儿。”

“把你的脏手拿开。”她冷冰冰地盯着他。

以前,他说什么,中途虽然她会又哭又闹,会发狠地说把他赶离开,但是到最后,她都会扑进他的怀里。

而现在……

“涵儿。”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也不知道从何解释。

“我不要你了。”她顿了顿,自己把自己的心撕开,为什么要欺骗我,为什么要做那样的事?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为什么?你都给我买了戒指了,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要你了!再也不要你了!我不要你,不要你,不要你,到死都不要你了!我不要你了!!”

“你怎么可以不要我,你不可以不要我。就算化成骨灰,你也不能不要我!”不再跟她在走廊说这些废话,直接打横将她抱起来,全然不顾身后正在着衣的涵父母。

陈希扬了扬红嘴:“这个小废物,看了真碍眼。”

“再大一点就不会碍你的眼了。”万垒站起来,将门关上,隐约只听见陈希妩媚得笑声:“你这个做爹,还真狠呢。”

“我不要你了!不要了,就是不要了!不要了……”被万辰抱放在床上,他温热的手掌捧着她的小脸,眸色凄伤地看着她,她不想掉眼泪的,一点也不想。

她没有为孟飞掉过眼泪。

她从来不为任何的男人掉眼泪的。

她的眼泪从来都是因为他……

连这一次也是。

她不想为他掉眼泪的。

“谁都可以不要我,惟独你不可以。”大拇指轻轻的一下又一下,怜爱万分的抚过她的脸,将不断滑落的眼泪带走,然而无论他带走多少,更多的眼泪汹涌而出。擦了又流出来,流出来有擦掉。

“不要,不要,说不要就不要……你送我戒指了……你还和妈妈……我……我……我……”她的眸子突地睁大,厌恶地拍掉他为她擦拭眼泪的手指,“你脏死了!!”

她说过很多次,她讨厌他。却从来没有说过她恨他!

“……厌恶我吗?我很脏吗?涵儿,谁都有能说我脏,谁都有能厌恶我,惟独你,只有你一个人,我不能听到你说我脏,厌恶我的话。”一抹哀色,他该如何去说才能让她明白。全世界的人都看不起他都没关系,惟独在她眼里,他介意,介意自己的是不是很脏。

“你本来就脏,你做那样的事,你以为你很干净吗?我是瞎了眼睛,我眼睛瞎了!我……”我才会喜欢你!!!

“……我不想的。我不想的。”努力地压抑这几乎要冲到喉咙的话,不想伤害她,正因为不想伤害她,所以他把话全部又打落牙齿和血吞,吞进自己的肚子里。

“不想!?你不要碰我!你滚出我的房间!我再也不要看见你!你……你……你这个骗子。我讨厌你,我恨你!”

心被伤,伤得千疮百孔。

怎么可以?他到底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去做这样的事?他又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每天侍侯她的?

一想到,自己在这个人面前脱光了自己的衣服,由他为自己穿衣,就突然间觉得这好象是笑话。

和自己的父母有着这样不干净的关系。

“在你眼里,我是什么?”她无法再忍受,忍到极点,伸手一巴掌煽在他脸上,心猛然一震,她却不能让自己心疼,好疼,疼得已经无法分清楚到底是他疼还是自己疼,自己这么疼,心这么疼,你,也要疼。起码你身体要疼!

一直以为他的人就跟他的手指一样,无比的温热,无比的干净,但是,好脏,好脏。

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和她的父母有这样不正当的关系!

这种关系从什么开始的?从什么时候进行的。是不是他一直瞒着她?

受不了,她几乎要崩溃了。

他上次抱了周洁,她都气的发疯。

而这一次,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不知道为什么他要这样做?真的不明白。

“是珍宝。是我拼了命也必须保护的珍宝。绝不能离开你一步,必须要守护你,守护你,保护你,一直到……到……你不再需要我的那一天。而我,即使你不需要,也要一直在你身边,永远地陪在你身边,就算化成白骨,也要在你身边,绝不能离开你!”他答应了的承诺,必须要遵守到死亡那一刻的承诺。

因为那个人说:“小望,你要保护她哦。要到死的那一刻都保护她哦,这是我唯一的心愿。我只有小望可以信任了。小望会帮我守护涵儿的对吗?”

涵睁大瞳孔,瞬间,她声嘶力竭的大喊:“我不需要,我不需要!!不需要你的守护,你让我好难过,如果你的守护是这么的让我难过的话,我宁可不要。”

“我的承诺,到死都必须遵守。我发了誓的,我不会离开你,我就永远不会离开你。即使是死,我也要比你晚死,我会在你死后,在你的墓旁挖自己的坟,即使死后,我的墓碑也要在你的身边。”

他答应了那个人的。

他说了的:“好,我会保护涵儿,即使死,我都会比涵儿晚死,我会一直一直保护涵儿,我不会让她受一丁点的伤害。如果有伤害的话,我会代替涵儿,把所有的伤害都统统承受了的。我会让涵儿每天都过得很快乐,每天都很幸福的。”

他多想告诉她,告诉她曾经的事,他的承诺,那个人的微笑,这个宅子里看不见的黑暗。

可是,我不能让你受伤害。一丁点的伤害,我都不能让你承受。

这是他的承诺。

十一岁的他,对那个人的承诺。

“我不要了!我讨厌你!我看到你就觉得恶心!你……你滚!!!”涵捂着耳朵,不愿意再听他的话,她怕,她好怕,她怕和爸爸妈妈做对,她怕知道他等下会从口中说出,他只因为是佣人,所以才要照顾她的话。

不不,她害怕听到,她不要听到。

她现在好乱,如同置身五里云雾一般,摸不找方向,看不清东西。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只是现在,她无法面对他,无法跟他像以前一样心平气和的交谈。

似乎明白了她的混乱。万辰站了起来:“我就在外面。”

她没有回答。

只听到他离去的声音。

不要走,不要走,不要离开我,然后去爸爸妈妈哪里。

可是,她怎么都说不出口。

她只觉得难过,太难过了。

万涵就是个爱哭包,要说她为什么爱哭,因为一哭,万辰就会心软,她再趁机装装乖乖,就可以很容易的蒙混过关。

这夜,她哭了一个晚上,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眼泪可以那么多,明明用袖子擦了又擦,每一次擦掉却又有更多眼泪扑簌簌的掉下来。甚至,连她自己都没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在哭。

总之,就是无法包住眼泪,就是想哭,怎么哭都哭不够。

哭得虚脱,连呼吸都是一哽一哽的抽着,心口都哭得痛,哭连肺都觉得受不了了。自己哭的难过不是自己的内心,连身体都受到了折磨。为什么连哭都是这么累人的事?

万涵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两天,两天要吃的就打电话给刘嫂,让她送饭到门口。打开门的缝隙,偷偷地看,看到靠在门边憔悴的他。

没有刮脸,下巴有青色胡渣滓。

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眼泪,又滚了出来。啪的一声,把门再度关上。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她就打电话,说只准刘嫂送饭到房间里。

热腾腾的饭菜依然是以前的味道,不咸不淡,刚好合适。她扒了几口,望着门,不知道他有没有吃饭。

管他干什么?她才不要管他。

却不由自主地拿起电话,打电话给刘嫂:“哪个……在我门口的人……吃饭没有……”

“……吃了吃了。我有给万管家送饭的。”

啪的把听筒挂上。她食不下咽,他竟然还吃的下饭,什么人!

涵打开门,把饭菜全部都扔了出去。

她那里知道,万辰根本没心情吃饭。就算刘嫂送了饭到他面前,他也象征性地扒了一两口,盯着门板,他多了解她,第一次她难过成这样,肯定没有心情好好地吃饭。除了守在门口,只是偶尔抽了时间,到厨房,给她做了清淡容易消化能够补充能力的饭菜。

他在门口守着,怎么不知道她一直在哭?

第三天,她再打了电话给刘嫂,说要换个佣人,不要他了。真的不要他了。

她不会穿衣服,是被他惯的;她不会自己挤牙膏,也是他惯的;她喜欢睡被他弄热的被窝,也是被他惯的。他惯了她好多的习惯。

现在,她要找个人代替他,不要再被他惯了。

新来照顾他的是个女佣,轻手轻脚,做事细致,但是万涵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女佣为她穿衣服的时候,那张脸永远都是没有表情的,不像万辰总是带着笑容,偶尔还要刮她一个鼻子:“你要是以后都不会穿衣服怎么办?”

“我不是有你吗?”因为有你,我才不操心这些事。

水杯里的水温虽然也暖暖的,但是含进口中,却是冰凉的感觉,她不舒服。她刷牙图方便老是横着刷,他老是要在一边抓握着她的手,帮她上下,说什么:“要上下刷,横着刷牙龈容易出血。”

她老要和他做对,老是要横着刷,害他每次她刷牙的时候都要在一边盯着。

现在,她横着刷牙,刷得牙龈出血,女佣都只会马上拿棉花来给她止血,不会给她说:“要上下刷。”不会抓着她的手,帮着她上下刷牙了。

可是,就算这样……

我不要你了。

真的不要你了。

万涵真的说到做到,她平时小脾气就很多,摔东西,不知好歹,任性、自私,这次更是变本加厉。万辰如果出现在她眼前,她马上厌恶的转身跑开。

她不想跑的,真的不想跑的。她好想像以前一样再扑到他身边,抱着他的腰,抬起头看高高地他低下头,拨着她的头发,一脸无可奈何的笑的。

可是,你不是我的。

不是我的,我就不要你了。不要!

万辰无可奈何,她厌恶自己,真的厌恶自己,厌恶到甚至都不愿意看到他。

他突然变得很闲,没有人给他没事找事,没有人会在闯了祸以后,抱着他的腰,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把这些都弄到他衣服上,不会撒娇装无辜,不会说:“我不准!”“你保证!”

她一直信誓旦旦看着他的眼睛,只要是他说的,她都相信的人,已经离开他了。

他能做的,只有在她不在的时候,把她的衣服洗好,叠好。在厨房里做适合她口味的食物。在夜里,偷偷地打开门缝,看着里面那个缩成一团的女孩子。

自己的身体,满是罪恶。

他本就不该希望她能谅解。

能隐藏十多年,已经很不容易了。

起码,曾经,起码,曾经,他是她身边最信任的。

起码,守着这份记忆也好。

冷战持续了快一个月。

本来都想撕掉的《呼啸山庄》上的大头贴,却一直珍惜万分地放在她的枕头下面,他送她的戒指,她要的恶魔戒指,用细细的白金项链串起,挂在脖子上。

每天晚上,她抱着《呼啸山庄》,手握着心口的戒指,幻想着他还在自己身边,摸着自己的耳朵,这样才能入睡。

冬天是打猎的好季节。兔子趴在窝里时,非常容易瞄准,鸟蹲在树上不能展翅时,也非常好瞄准,要兔子、鸟动起来时,打起来可能消耗的资源会更多。

每年一次的打猎,万涵都会参加。

不过她的战绩和她的成绩一样,都是从后面数起来比较快,保证在五根手指内有她的排名。

北海市有一个大型的狩猎场,连绵几个山头都是狩猎的范围。说起来,有的有钱人喜欢开宴会,有的有钱人喜欢品酒,有的有钱人喜欢打马球,但也有不少的人喜欢狩猎。享受狩猎动物的乐趣。

一般来说,狩猎都会有专门的猎人把动物驱赶到自己主人的面前,让主人开枪猎杀。不过万涵从来不屑于此。骑上爱尔兰马,然后跟在打猎好手后面,别人瞄准了目标,她就在在后面乱放炮。把对方的猎物吓跑。

几乎,参加狩猎的贵族,都避她如蛇蝎。

按万辰曾经问她的话说:“你又不会打猎,就不要玩这种高危险的项目了。”

“可是,你看兔子,还有小鹿都好可怜。”所以她要参加狩猎,为了那可怜小生命的性命。

打猎一般来说主要是猎狐、兔、獾。这些小生命,颤巍巍的眼睛,她一盯着,就想赶紧放枪,能吓跑一个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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