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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二十七、擅长耍小刀(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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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室中央,是一间长方形的巨大厅堂,各种座椅板凳,一应俱全。

这应该是客厅。

一个足够同时招待四五十人的客厅。

然后除了覃钰自己站的这个方向之外,客厅其他的三面,都有两扇大门,连接着另外的房间。

一共六间。

覃钰知道,左边的两间,是书房和卧室,右边的两间是练功室,一间较小,是静坐室;一间阔大,是动作室。

顶里面的那两间,则是藏宝间。

左舍是金银奇珍,右舍是神兵利器。

其他厨房、浴室、卫生间等平日的生活设施,也都很齐全。

“若不是藏身地下,光线晦暗,简直就是一座简约的小别墅嘛!”

覃钰漫步在长达三十余米长的客厅里,随着各种场景的临近,脑海里的记忆越来越是清晰。

“卧槽……这越青叶,掠夺了这么多财富?简直是守财奴葛朗台第二啊!”

覃钰现在好歹也算是汉末的亿万级富翁,就算以他“财富只是些数字”的淡泊心态(咳!咳!),了解到越青叶的“收藏”,也差点儿翻过去。

乐的!

居然有这么多银元、银票和金砖?

不行,其他地儿都暂时不去了,先到奇珍精舍检阅检阅。

正在偷笑,覃钰忽然双耳一棱,看向前方。

“谁?”

一个箭步,覃钰已跨出二十米之外。

虽然限于精神力的枯竭,暂时无法施展独特的“暗境神行术”,但覃钰本身体质内力都很强,九州漂流步的轻功一点儿没放下。

他轻轻在楠木门楣正中的方位一拍。

厚重的房门两侧洞开。

一张惊慌失措的小脸出现在眼前。

那是一个半坐在地上的小孩子,十岁左右。皮肤甚白,做厮佣打扮,估计是被覃钰一声大喝给吓着了。

他身前堆着两个小布袋,都半敞着袋口,里面露出一些白花花的银元、黄灿灿的金砖。

“原来是你?好小子,竟敢偷窃……财货!”

本来覃钰想说。你这小子为啥偷窃我的财物?转念一想,不对,自己是被越青叶的记忆给混淆了,现在这些珍宝,在自己正式收藏之前,最多只能算是无主之物。

“这些金银,原来都是我家的!我家的!”那小厮忽然跪立起来,护住面前的金银布袋,嘶声叫道。

“喔。是吗?”覃钰翻看着一些记忆,“你叫文周?烈火城烈冲天城主的小儿子,烈文周?”

小厮两眼一滞。

“你……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覃钰忽然住口,下面的话不能再说了,会伤人。

此刻他已经知道,这孩子名叫文周,以前曾是一门之主的幼子,七年前烈火门因为越青叶的突然袭杀而全派覆没。文周因为年幼,而且眉目清秀。被越青叶掳回青叶城,成为伺候他的奴僮。

越青叶在覆灭烈火城一役的最后关头意外中了一种怪毒,这七年来闭关隐居,竭力修炼驱除,却一直未能如愿,脾气相当不好。文周经常被他各种蹂躏践踏,吃尽了苦头。

“好吧,你能拿多少,都拿去吧!”覃钰心里叹口气,“那老贼已经死了。你,自由了!”

银元金砖的映射下,文周脸色苍白,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小哥哥。

“你……你怎么知道主人死了?你……你……都看到了?我……我……”

文周张口结舌,汗出如浆。

“嗯……”覃钰本来想顺口说一句我当然看到了,不过敏锐地察觉对方神色不对,心中顿时起疑,“你是怎么知道的?快说!”

如果不是知道越青叶死翘,这小子肯定不敢背主私逃,他功力低微,而且这么幼弱,根本逃不出青叶城就会被抓回来鞭挞至死。

“我……”可是当他见到覃钰那张逼迫和讥诮的英俊面容,忽然心中一怒,猛力挺起瘦弱的小胸膛,“是我杀了他!我杀死了他!我已经杀死了他!哈哈哈哈,怎么样?就是我!”他脸上的惧意大消,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豁出去的癫狂。

“你杀死了他?你杀死了越青叶?”覃钰揉揉太阳穴,怎么回事?

“就是我!我终于杀了他,一共四十七刀!为了我的家人,为他们!我连插了他四十七刀!”文周的眼睛里,射出刻骨的仇恨之光。

覃钰那么久历风浪的一个人,被他眼神这么一扎,也感觉到有些很不自在。

“你……不用这么看我。”覃钰摊摊双手,“我说过,你自由了!拿上你宝袋,嗯,明天以后……想去哪里去哪里吧!不过,在此之前,能不能……带我去看看他?”

“行,跟我来吧!”文周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骄傲地说道。

……

卧室里。

一辆四轮车上。

白衣老人,惊怒的双眼。

白裳如血,红透整个上半身。

他的胸口上,插着一柄红色刀柄的匕首!

覃钰的双眼,却看向他的下半身。

两截软软扁扁的裤腿,静静地挂在车轮之内。

“他的腿……”

“他双足被机关针板扎破,中了我家的烈焰红唇,怎么都逼不出来,打死我也不告诉他解法!他以为我真不知道……两年前,他只好割了!”文周瞪着越青叶的脸,平静地说道。

覃钰后脊背一凉,觉得这孩子的话有点儿阴森森的,一股说不出的痛恨。

“主人,这个,应该就是越青叶的本尊。”小珍显然仔细扫描过,“体内多处经络封闭,肝气淤积,肺火极旺。残存的真元十分稀少,确是中了火毒的迹象。看来他是感觉到自己的宝植化身被斩,想要乘车逃走,结果……”

结果被那小厮文周看出漏洞,连插四十七刀!

西南一代豪雄,霸道先生越青叶。最终死在了一个孩子手下。

“大哥,是你杀了他的宝植化身,是么?”覃钰正在唏嘘,文周已经转身看向他,眼里的目光很奇怪。

“是。”事关升仙国战,覃钰虽然不想这件事被外人知晓,以免破坏了他和青叶门的临时合作,但面对这个小家伙,他却无法用谎言搪塞。

他心里也清楚。怎么说都瞒不过这个孩子的,何必让他小瞧?

噗通!

文周忽然向着覃钰跪了下去,猛力磕了三个头。

再抬起头时,他额头上已经见了血,两眼满是泪花。

“我知道,没有大哥,我根本杀不了这个老贼!也不敢动手!他的宝植化身虽然不会用剑,可是只要看我一眼。我就全身发冷,不敢乱动。大哥。你是我烈家满门,全家的大恩人!此恩,不敢言谢!”

覃钰心想:“其实我根本没想杀他的,是他想杀我……”

见到越青叶的尸首,覃钰也有些明白了,这老家伙想夺舍自己。纯粹是为了自己的本尊寻找一间更好的宝刹新庐而已。

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世上的悲哀,无过于此吧?

“文周兄弟,这都是缘分,请起来吧!”覃钰手势虚抬。让他起来。

“我烈家,从来有仇必复,有恩必报!我虽然年幼无知,也知道这个道理。为报哥哥大恩,此身愿为大哥奴僮,求大哥收留!”文周坚定地说道。

“这个……”覃钰有点犹豫,他看得出,文周虽然眼下个体发育得不太好,但身体骨骼比例却相当不错,天赋应该还行。不过这性子,似乎有些偏执……如果给师父看到,应该不会太喜欢。

“那,小文,你多大了?”

“十三。”

“嗯,你都会些什么?”

“小人幼时不喜学武,喜欢在田野里玩耍,所以懂一点种稻的手艺,另外,还会耍小刀……”

是,一耍就是四十七刀!覃钰心想。

“你还会种稻?什么样的稻子?”覃钰很感兴趣地问——这一句却是小珍请他问的。

汉代除了南方极少的地区有种水稻之外,几乎很少能见到这种后世的主要粮食,太难种植了。

“小人擅长籼稻。”文周骄傲地说道。

“籼稻,那就是占城稻啊!没想到这么个小地方居然有这种种植高手。”小珍大为惊讶。

覃钰的脑海里,立刻出现一条信息:占城稻是出产于印支半岛的高产、早熟、耐旱的稻种,宋代引入我国,并迅速在江南地区推广。占城稻以其原产地,位于今越南中南部的占城为名。北宋初年首先传入我国福建地区。根据我国古书记载,占城稻有很多特点。一是“耐旱”。二是适应性强,“不择地而生”。三是生长期短,自种至收仅五十余日。

“擅长?”覃钰眼里闪过一丝讥诮,当然,是故意的,“一亩能产多少斤?”

“一年两季,亩产可达5石多。”文周骄傲地回答道。

“5石?”覃钰皱眉,这里的农家计量单位他还没注意过,只知道斤两和汉末比较接近,一斤大致相当于现代半斤。一石是多少斤倒不太清楚。

“主人,这里的一石,相当于……现代95斤吧。5石就是500斤不到吧。一年两季,不到1000斤。”小珍手法纯熟,略加换算,已经得出结论。

“那啥……应该不少了吧?”覃钰不太懂这个,直觉逼格高大上。

“在这时代还行吧!未来的水田,亩产没有两千斤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种水稻的。”小珍淡淡回答一句。

擦……这简直是逼格之逼格!

做人不能太小珍啊……覃钰暗暗腹诽一句,你这是夸赞还是挤兑呢?

(作者按:在主角前世所在的时代,袁氏的杂交水稻,亩产平均已有两千斤左右。到200年后的小珍时代……不好估计,也许不用那么高产了。)

“主人,这孩子我要了,倒可以去三江罂跟小金毛做伴去。”小珍最后一句话暴露了真实的内心,她很高兴。(未完待续。。)

ps:因为《玄天战铠》里出现了板砖阿飞,所以……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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