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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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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曦还没来得及换衣服,身上依旧是工作时穿的高领羊绒毛衣和牛仔裤,刚刚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扎成一个马尾,她的皮肤很白,是天生的白。pinwenba小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她像一个洋娃娃,因为她的眼睛很大,睫毛又很长,两腮还带着一点婴儿肥。那种婴儿肥一直带到大学里,程邵岩也曾经因为这个嘲笑她,“你也算美女,有见过‘这样’的美女吗?”说到“这样”两个字的时候,他经常会将语气加重,怪声怪气的,甚至会故意鼓起腮帮。林曦不是忍气吞声的小媳妇,通常身边有什么,就拿什么招呼他。可程邵岩的身手是极灵活的,十次有九次砸不中他,那剩下的一次砸中了,却发现原来只是一个抱枕,将软绵绵的抱枕拿开,还是那张笑得贱兮兮的脸,仿佛深怕别人不知道他笑起来的样子有多招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林曦两腮的婴儿肥突然不见了,在程邵岩的记忆里这仿佛是一夕之间的事情,只剩下一个尖尖的下巴。在客厅透亮的灯光下,她脸上的皮肤显得更白了,仿佛有些透明,不知是不是酒意带出来的错觉,他觉得她的肤就像不久前他从英国带回来的那套骨瓷餐具,他甚至想用手试试触感是不是也和那套餐具一般,光滑细腻。这样想着,他的手竟也诚实地伸了出去,只是刚刚触到她的耳边,林曦就警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堪堪避过他的触碰。她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情绪意味着什么,程邵岩并不太懂,是畏惧或者是嫌恶,不管是什么,结果是最终程邵岩还是颓然地放下了尴尬地举在半空的手,无所谓地挑了挑眉,便从她身旁经过,踏着台阶上楼。

程念的房间在主卧对面,林曦轻轻地踏在白的地毯上,软绵无声。程念已经睡熟,脸上透着两抹淡淡的红晕,和林曦一样长长的睫毛附在眼下,在床头灯微落的光晕下微微闪动着。林曦小心地将念念露在外面的小手放到被子下面,将她嘴角的一缕头发撩开,抚了抚她的额头,在那里印上一个晚安吻。程念在被子里面扭了扭身子,林曦还以为把女儿吵醒了,没想到她只是低低地咕哝了一句,又安静了下来,不知做了什么好梦,嘴角溢出一丝笑意,两颊的酒窝也若隐若现,林曦看着女儿的笑容,之前的烦躁也去了大半。

洗完澡已经将近十一点钟,林曦实在疲累,头发吹到半干便倒头睡觉了。程邵岩很识相地没有过来打扰她,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林曦讨厌他满身的酒味,所以但凡他喝醉了酒,他们便不会同房睡。

起初喝醉酒被林曦赶出房间,程邵岩还肯在客房里凑合一晚上,后来他索就住在外面,第二天一早酒醒了再回来。她知道他在外面另有房产,只是不知道有几处,在哪里,反正狡兔三窟,总不怕他没有住的地方。

不久前,程邵岩在生意上的一个朋友金婚举办晚宴,难得他心血来潮要林曦和他一起出席,结果林曦工作一忙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他打电话来的时候,她正准备进手术室。程邵岩大概是真的生气了,一句话也没说,只冷哼了一声便挂了电话,之后就无端端消失了几天。念念倒是每天都跟他通一个电话,讲些什么她不知道,只见念念趴在床上,拿着电话咯咯地笑。

林曦是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她更不希望长辈因他们的事情烦恼,所以今天跟婆婆撒了个不大不小的谎,没想到那人偏偏挑这时候回来,谎言也不攻自破。她索就借着泡茶躲到厨房里去,随程邵岩自己怎么瞎编乱造,蒙混过关。

闭上眼睛不久,林曦便沉沉睡,她做了一个梦,梦境里是一片没有边际的水,在夕阳下闪着粼粼的金光,风从远处吹过来,带着潮湿的咸味,水上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有一个身影立在岸边,手上拿着一粒小石子,侧身弯腰,手肘往后上方一抬,一用力,那小石子便在水面上一纵一纵地跳跃起来,一直跳到她看不见的远方。那人背对着夕阳,夕阳的余晖在他身上镀上一层绒绒的光晕,使他的面容变得柔和,却也模糊起来。她一步步地靠近那个人,想要看清楚他的脸,可那人明明就在眼前,却如海市蜃楼一般,离她越来越远,无论她如何努力地迈开步子,结果都是徒然。

跌跌撞撞地往前走,前面只剩下那人远去的背影,已然在水面中央,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水已经没过她的脖颈。这时她才想起自己身处危险之境,想要往回游,可是脚底一滑,她已经没有办法站稳,她的腿部传来一阵剧痛,小腿开始抽筋,已经没有办法再伸展开来。挣扎着挥动双臂,奈何水已没过她的头顶,一种溺水的沉闷和绝望从四周涌来,小腿的疼痛几乎让她失去意识,她拼命地咬住下唇,却依旧听见哪里传来嘤嘤的哭声,轻而压抑,断断续续。

当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的时候,嘴巴却被撬开了,潮湿温暖的空气从外面输进来,她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地汲取,深怕那些空气一转眼便没有了。有一双手温柔而有力的手来回揉按她抽痛的小腿,蜷曲的小腿慢慢伸直,不知过了多久,那双手依旧停留在她的小腿处,而她终于放松下来,疼痛、窒息的感觉渐渐远离,呼吸恢复顺畅。当她浮出水面的时候,起初见到的那个身影已然变得模糊,离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醒来的时候,林曦看着天花板长长地舒了口气,原来只是一场梦,做噩梦最大的好处就是醒来的时候可以在心里长长地感叹一声,幸好只是一场梦。

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一束光,她伸手去拿床头柜上的闹钟,凑到眼前一看,不由地睁大了眼睛,昨天明明定了七点三十的闹钟,可现在闹钟显示时间的却是八点三十分。她以为闹钟出了什么问题,拿起手机一看,和闹钟显示的时间是一样的,难不成自己睡得太熟,连闹钟都没把她闹醒。

今天她不用上班,不过早跟念念说好了要送她去幼儿园的,她掀开被子从床上起来,因为太着急,刚下地就趔趄了一下,小腿处传来酸酸麻麻的感觉,没什么力气,倒叫她想起昨天梦里的情景,难不成昨晚真抽筋了?她随便披了件外套就出了卧室,急匆匆地走到念念的房间,小房间里自然没人,被子也叠得整整齐齐的。

林曦又转而下楼去,客厅里没有人,她踱步到厨房门口,李阿姨正在整理碗筷。李阿姨是程邵岩请的家政,四十几岁,从林曦怀孕到现在,已经在他们家工作了五年多的时间。程邵岩和林曦都要工作,李阿姨就在家里帮忙照看一下孩子,打理一些家务。林曦喊了李阿姨一声,她便关上水龙头,转过身来微笑着跟林曦打了一声招呼。

“念念上学去了?”林曦见程念不在,便料想她已经上学去了,但还是随意地问了一句。

“是啊,天气冷了,早上又缩在被子里不肯起来,还是邵岩给她穿的衣服。这孩子好几天没有见到爸爸,粘他粘得厉害,两个人吃完早饭一起出的门。”李阿姨动作麻利,一边说着一边已转身帮林曦准备起早餐来。李阿姨的厨艺很不错,她刚到家里来的时候,做出的饭菜就很合林曦的口味,更巧合的是,她最拿手的几个菜都是林曦从小最爱吃的。这几年李阿姨照顾他们,早就摸清了他们的喜好,做起这些家务来更是驾轻就熟了。

吃完早餐林曦便去了书房,翻开一本专业书,一看便是一个上午,一直到李阿姨喊她下楼吃饭,她才反应过来。下午,她本想在院子里的秋千式藤椅上窝一会儿,初冬午后温和的的阳光洒下来,连草坪都散发出干净温暖的味道。林曦的耳朵里插着耳机,耳是舒缓优美的钢琴曲,一只脚尖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划着,藤椅慢悠悠地摇晃,她竟这样懒洋洋地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李阿姨已经不声不响地给她盖了条毯子,她看了看时间,刚好开车去接念念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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