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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余家旧事(1)(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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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帕拉梅拉沿着山路匀速前行。

车厢内没开音响,很安静,只有余城转动方向盘发出的细微声响。他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握着孙子期的手。

孙子期拧转了头去看窗外漆黑的夜色,任由他握着。反正她也挣不开。

十五分钟后,帕拉梅拉缓缓驶入了别墅的地下车库。

余城松开孙子期的手,绕到副驾座一边准备帮她开车门,但孙子期早已自行开门下车了。

他再度牵起她的手,往通向一楼的楼梯走去。孙子期下意识躲了躲,没躲开,被他沉默地牵住了往地面走。

从上车到下车,再从下车到进屋,他们两个一句话都还没有说。

余城的别墅还是上次来的那样空旷、冷硬,他随手拿起遥控开了头顶的吊灯。橘黄色光线倏地亮起,充满了整个空间,孙子期一刹那被刺得闭了闭眼。

余城牵着她,没有到沙发上坐下,只是盯着她看了半晌,才伸手抿了抿她垂落的发,哑声道:“你先洗澡?”

孙子期面无表情:“我不是来陪你睡觉的。”

余城笑了笑,但笑意完全没有传到眼睛里,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完全是冷的。他吻了吻她的手,道:“你一身都是酱料味,去洗洗吧。”

孙子期没动。

他又露出了个苦笑,低低地说了一声:“就当是给点时间我,让我想想应该怎么说。”

孙子期垂着眼睛思忖了半晌,才用了点力气把手抽回去,往浴室去了。

余城注视着她的背影,等她掩上了门,才慢慢地走了过去,靠着墙在浴室门边坐了下来。

***

孙子期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自己绷得紧紧的脸。

她有些猜不透自己跟余城走的原因。

为了避免余城跟霍一鸣发生更大的争执?为了不让孙乐童听见更多关于五年前的事情?又或许,只是为了听听他的解释?

她摸了一下镜子里那个年轻女人的脸,她有些疲惫的眼角正微微地泛着红。

——你要冷静。别昏头。孙子期。

她对那个女人说。

——你才是。要有原则。孙子期。

那个女人回答她。

她受不了似的脱掉衣服打开了一旁的淋浴头。

浴室的柜子里叠着她适合她尺寸的干净内衣裤,以及上次穿过的那件家居服。她没碰,只拿了一条浴巾,哆嗦着擦干身体,然后一件一件地穿上自己原本的衣服。

冲了个冷水澡,让她心里镇定了不少。

孙子期深呼吸了一口气,而后才轻轻地拧开了浴室门。

余城就坐在门边。

听见她出来的声响,他把头慢慢慢慢地抬了起来,对她难看地笑了笑。

“怕你跑了。”他还有心情调戏她。

孙子期直接越过他往客厅沙发走去。

余城随意地捋了捋头发,站起身来,跟了过去。

孙子期在长沙发上坐了下来,她的长发没有吹干,半湿着披在白衬衫上,让她整个人看起来都失去了冷硬的攻击性。

余城用脚踢开了茶几,直接盘腿坐到沙发前的地毯上,正对着孙子期。

孙子期垂着眼睛看他。

他动了动喉结,最终还是先把身上厚重的长袖卫衣脱掉了。

孙子期看着他,没说话,赤着的脚却往后缩了缩。

余城抓住了她还微微湿润的脚踝,那里的皮肤那么莹润,白呢,发着光的感觉。他哑着声音,没敢看她的眼睛,只问:“你知道我手臂上刺的这两个人,是谁吗?”

“一个是哈迪斯,另一个不知道。”孙子期被他抓着,也没踢开他。

余城笑了笑,回答她:“一个是哈迪斯,另一个是明塔。”

希腊神话中,水泽仙女明塔曾是冥王哈迪斯宠爱的情人,然而哈迪斯却从埃特那山娶回了春天女神珀耳塞福涅为妻,并宣布将她立为冥后。

明塔嫉妒不已,便到处传扬说自己远比珀耳塞福涅卓越美丽,哈迪斯一定会回来自己身边,甚至扬言要将珀耳塞福涅扫地出门。

珀耳塞福涅非常愤怒,最终疯狂地将明塔踩成了尘土,但哈迪斯念在旧情,让她的骨灰中长出了薄荷草。

这就是匍匐在余城手臂上的那个手握薄荷草的美貌女人的故事。(注1)

孙子期其实心中还是疑惑,但她没有问出口。

这时,余城终于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你知道余明山这个人吗。”

孙子期沉默地点了点头。

在c城,没有人不知道这个名字。

余城讽刺地笑了笑,用下巴指了指自己上臂的刺青:“哈迪斯的样子,就是按着他来刺的。”

孙子期心下一动,突然预感到了什么,微微俯下身去想看他的表情。

“明塔的样子,不是温如昀。”

余城没敢看她,却也没低下头,只哑着声音继续道。

“是我妈。”

***

余明山是c城举足轻重的传奇人物。

他不是c城人,年轻时一穷二白,独自做房产起步,创业的时候赶上了好时候,亏得他个人底子也过硬,没几年就闯了出来。在c城站稳跟脚之后,他开始跟黑白两道打交道,两头通吃。过了几年,他攀了高枝,娶了关家的大小姐,之后愈发地势不可挡。

这人胆大心细,手段厉害,发展到后来,就不光只是有钱,更是有权。

他的女人很多,但只生了两个儿子。

一个是长子余远。是他法律名义上的妻子关珊所生。

另一个则是余城。是他的初恋情人温小倩所生。

余城说:“我妈跟余明山是同一个城市出来的,当时因为我妈家里嫌余明山穷,不同意,两个人分开了,我妈嫁给了一个老赌鬼,后来家里破了产,一家子断了音讯偷偷跑到香港避债,她没什么长处,就是长得漂亮,所以当了个三线小演员,演了部……电影,被余明山无意中知道了消息,追到香港直接把她包养了下来。”

温小倩年轻貌美,又是初恋,所以很得余明山宠爱。余明山甚至将她从香港接到了c城,为她另买了一栋别墅,将她金屋藏娇在余家本宅的不远处。

就在那段时间里,关珊生下了余远。

余远出生时体重严重不足,并带着先天性心脏病。他心脏有杂音,发育得很差,总是反复地感冒,口唇跟指甲都泛着不健康的青紫色。

余明山只在他出生的那一天抱过他一次。

一年后,温小倩生下了余城。

余城满月的那天,温小倩趁余明山不在,偷偷从她的别墅跑到了余家本宅。

当时关珊抱着发烧的余远,正在客厅给他喂水。

温小倩抱着余城,站在余家本宅门口看她。

关珊娘家有军方背景,从小在大院里长大,性格不是吃素的。从前余明山养的那些小情儿她自然也是知道的,但那些女人从来不敢在她这个正宫面前乱晃,更别提抱着个野种过来本宅耀武扬威的了。

关珊当场摔了余明山一个明朝花瓶,捏着其中一片碎片,将温小倩母子俩赶了出去。

说到这里,余城沉默了一下,双手抱住孙子期的小腿,将额头抵在她的膝盖上。

孙子期没有挣脱,但也没有其他动作。

半晌,余城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道:“……你要知道,我妈她,是个很蠢的女人。”

***

那时候,余明山真的挺中意温小倩的。

或许吧。

他任由温小倩花他的钱、使唤他的人,也默许了温小倩以他的女人自居,甚至能忍受温小倩时不时的小脾气。他住在别墅的时间远远比住在本宅的时间多。

温小倩想要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分,他知道,但他既不说可以,也不说不可以。

温小倩撬不开他的口,别无办法,只能隔三差五地就带着余城到关珊面前晃,天真地希望把关珊晃烦了,她会受不了,然后主动跟余明山离婚。

余明山知道这情况,但他只是笑笑,懒得理,随温小倩去闹。

全世界都心知肚明,只有温小倩傻傻地装不知道,余明山怎么可能跟关珊离婚?

但他还是随她去闹。

关珊就这么忍了六年。

直到有一天,余明山出了远门,关珊破天荒地给温小倩打了个电话,叫她过去余家本宅。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温小倩一挂断电话,就欢天喜地地出了门。

结果那一天,她在余家本宅不远处被一辆货车碾死了。

对。

不是撞。

而是碾。

事发的时候,关珊坐在庭院的凉亭下,一边喝茶一边看。

温小倩连个全尸都没能留下。

***

余城的脸贴在孙子期的膝盖上,很凉。

“……我妈她,真的是个很蠢的女人。”他的声音嘶哑,嗤笑了一下,“那天她出门,还跟我说,以后就能在外面喊余明山做爸爸了。”

“我稀罕么。”他又低低地骂了一句,“……蠢女人。”

孙子期心里极其不舒服,像是有什么情绪哽在胸口。

让她有一种想摸摸他柔软短发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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