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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不对劲(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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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芸在上官祈荣和柳若心都走了的时候这才对南宫烈说道:“你有没有觉得那里不对劲?”

南宫烈亦是点点头说道:“何止是不对劲,简直就是太不对了。”

“你也有这样的感觉?”陆芸问道。

“是的,这里的一切看起来都好真,其实都很假,因为太美好了,美好得就像是我们得梦里一样。”南宫烈说道。

“我也是有这样的感觉,不过,我们还是先静观其变吧。”

南宫烈点点头。

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去,两个人一起看朝霞,一起听晚风。这样的生活简单而平淡,一如陆芸所说的,只要是平淡的生活也是一样可以过得有滋味的。

在楚父楚母的强烈的要求下,陆芸和南宫烈也是努力的造人。三个月之后陆芸终于肚子有了变化,这可算是乐坏了楚家的爸爸娘亲。

他们最大的愿望就似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看到南宫烈结婚,并且能够抱上小孙子,享受天伦之乐。

家里面的家务南宫烈是一点也不让陆芸碰的。她们请了一个阿姨来帮陆芸。

陆芸现在任务就是每天的看看书,写写字,很多时候她都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认识南宫烈的,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了的吧。

陆芸想起来自己最初来北京的时候,靠着稿费,每个月微薄的工资,在这个城市里面打拼着。

现在陆芸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好好的在家养胎也写那些她构思了的故事。

在一个阳光很好的下午,陆芸想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很早的以前,我们就认识。具体是什么时候,久远得我已经忘记了,总之就是,我们曾相识,相知,最后有没有相爱,我也忘记了。

那是个阳光很好的午后,我一如既往的按照平时的习惯去十三号街的那家面馆吃面,那家的老板是个很瘦小的男人,年仅中年但是看起来却像早已过了不惑之年一样,满眼的平淡,这一辈子守着娘子孩子和这个小面馆就是他最后的归宿。

老板娘是个身材肥胖的精明女人,脾气不太好,总是抱怨,这年头生意越来越差,来讨饭的叫花却每天光顾,我是她家的老客,老的不能再老,我已经习惯了听她的抱怨。我每天下午会坚持走过三条街再转两个巷子如此不怕麻烦的来她家吃一碗面,这是我记忆以来除了每天码字外坚持最久的事了,这一坚持就是十年。并不是因为她家的面有多么的让人留恋的味道,而是我习惯了这里,这里的气氛,景物。

似乎都曾在我的记忆力出现过,时隐时现纠缠着我,我越是努力想回忆某些东西,我越是感觉头痛欲裂。我已经开始吃各种安眠药,镇痛剂。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让自己保持清醒,作为一个约稿作家,我能让自己继续活下去的方式就是不停的写字写字。但是现在我感觉我已经快要到了身体奔溃的时候了,我几乎此一次药只能管两个小时,之后就开始疼痛,失眠已经是我无法抗拒,我也不想改变了。

今天早上的时候沫来看过我,因为我昨天疼得昏迷之前给她打了电话,告诉她我命中的劫难可能就要来了。今天她来的时候给我带了很多的镇痛药,她是了解我的,劝我不吃药已经不可能,她临走时留给我一句话:“你要是还这样下去,你很快会去去精神病院的。”我很欣慰我有这样一个朋友,虽然语气有时会很难听,但是却始终不会抛弃我。但是有什么用呢?我都把自己放弃了,不如就让我快点结束吧。

我已经吃完,老板娘还在抱怨,这时一个弱颤颤的声音响起:“请问,要花吗?很漂亮的蝴蝶花。”

老板娘的顺手一推:“走开走开!这里不需要,没有人会买你的花!”女孩倒在地上,篮子里粉紫色的蝴蝶花散落一地,像脱去束缚瞬间飘飞的蝴蝶。女孩穿着白底碎花长裙,披散的头发显得她更加憔悴。

我不明白为何老板娘会对这样的一个弱女孩如此的粗暴,但是我已经是个将死之人,也懒得再去管,我看到她如此遭人嫌弃也像看到我遭到命运的嫌弃一样。于是,我只是笑笑。女孩起来走了,我看见了她眼里的凄然,那目光分明是在等一个人。

“不要买她的花,她是个疯子,十年前就疯掉了。”老板娘对我说完这句话就收拾好我吃的碗筷,走向厨房。

回去的时候,一路上女孩的那双眼睛不停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又一次次淡淡隐去。我想知道如此美好的女孩究竟是什么事能让她疯掉,她的眼神那么清澈,分明是在等一个人,是等一个人把她带走。今晚又是疼得要命,根本无法思考,但是有些记忆却渐渐清晰......

一个小村,两条延生像天边的轨道,温柔明媚的少年,清澈眼眸,浅浅微笑的女孩儿。一起肩并着肩走着,两边开满了粉紫色的蝴蝶花,像漫天飘飞的蝴蝶。女孩说,蝴蝶花好美,那天女孩刚好也穿了条粉紫色碎花的裙子,少年觉得她就像蝴蝶花一样,这漫天的蝴蝶花都因她的笑容,灵动而美丽。

眼前一片雪白。雪白的虚无。

“你醒了?知道这

是哪里吗?”

这时沫的声音传来。

“肯定不是天堂,你这么好的人上帝舍不得这么快把你召唤回去。”

“真拿你没办法,这个时候还开玩笑,看来你的确好多了。幸好那天我下班放心不下不看看你,你居然出现幻觉开始自残,你的病真不能再拖了。”看看手臂,确实被包扎得很结实。

“没事的,我若是大限不到,走不了。”

“唉。”

出院,再去那家面馆。这时老板和老板娘都不在,他们找了个小工打理,小伙子二十来岁,我到老板一家时,他说老板和老板娘三月前回乡下去了。我吃得很慢,但是知道我吃完,都没有出现一个卖花的女孩,我问小伙子。

服务生:“你说的是哪个疯掉的教授的女儿吗?她十年前就死掉了,那时候我还小,听说她疯掉之前和一个大学生恋爱,后来不知道怎的,那男的走了,走之前说一定会回来找她,带她一起走。那时的她已经坏上了孩子,村里面的人对她议论纷纷,他父母逼她改嫁她离家出走,再回来的时候就疯了,孩子也没有了,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肯定是很大的打击。疯掉后就一直再后村去采蝴蝶花到镇子里来卖,直到有一天在路上出车祸死了。哎,说起来,那个姐姐真的很可怜呢。”

我本以为我昏迷只是一天而已,现在我开始惊慌,怪不得我怎么不知道沫怎么会突然有了相公,她的婚礼我是否参加我都不记得,我以为是我长期服药导致的记忆下降。我打电话给沫“那天我昏迷后,睡了多久?”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一天而已,很多事情如果醒来依然昨天的样子,也不错,那些该忘记的,就忘记吧,那些已经忘记了的,就当不存在,都是流年里的掠影。”

本想留住时光,但不知流年却暗中偷渡。”

当最后的个字敲打玩了的时候,陆芸长长的吐了一口期。很多时候,我们才是灵魂真正的歌者。每一次的构思,从提笔到完结都像是在经历一场的劫难。如果时光可以再来一次,陆芸想她还是会选择这样一个职业,会选择同样的生活,当我们已经习惯了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不管它好不好也都会懒得去换了,因为习惯一种生活方式是不容易的。

陆芸把她今天的想法和南宫烈说了,也将今天构思的“失忆作家的爱情故事”给南宫烈看,南宫烈看完以后却是有一些的担心,这样伤感或者是悲伤绝望的文字陆芸怎么会写得出来呢?难道是因为怀孕了思想也变得很多变的原因?

南宫烈没有说出来,只是在心灵上给陆芸更多的陪伴和安慰,在生活上也是更多的照顾,不知道产前忧郁症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来的。

现在的大多数的日子里,陆芸都在一个人默默的看书,写作,甚至是望着天空夜会发呆很久。

生活在这喧嚣的城市,每天每天看到的人来人往,车来车往,和在钢筋混凝土间迷茫穿梭的自己。

懵懵中

每个空隙的午后,看阳光四十五度角的从窗口跳进我的房间,外面的也刚好稀疏的摇摆,又让人感到这城市的安静,仿佛一切岁月静好。

很想来一次短暂的旅行,一个人。不需要带太多的东西,只需要一个准备好旅行的心情,因为一个人的旅行,简单随意,就是你的旅行。一个人旅行,不需要太远,也许只是一个人独自漫步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只要你带着思考的灵魂。

准备着

清晨便开始准备,精致的妆容,像是参加一场盛大的晚会,心灵的盛宴不能容许自己就这么素装出发。行李简单,一支笔,一只莺尾戒。

出发了

从城市的这头,到另一头。徒步。

有的人骨子里有风,注定漂泊;有的人骨子里是水注定流浪。从这头到那头,从这个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在风中穿行。到过很多地方,认识很多人,买很多不必纪念的纪念品,然后告诉别人,我去过了。这样的旅行未免太过世俗,乏味。许多钢筋铁骨的盒字,各种华丽。我想,那些冰冷现代工艺的巢穴里,是否也幽居着一个像我一样多愁善感的灵魂,是否他的主人也和我一样曾在风里穿梭,只为了寻找内心真正存在的意义。

人生就如同旅行,你以为你走了很远,也许,你正在回来。

走过很多路,一路思考着人生,前路看似荒凉,你不会想到下一转角会到达你启程的繁华街道。你以为走了很远,期望会遇到自己的一片海阔天空,不想,你正在回来。是的,旅行不是流浪,走多远你都必须回来的。可是我并没有勇气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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