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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对垒第二天(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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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在谈论本杰明的《爱在美利坚》,但我想杰瑞的《追风筝的人》才是天才的经典之作。

故事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这两个男孩所放的风筝,象征了他们之间关系的脆弱,在往日生活消逝之际,备受考验。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族之间的摩擦而现紧张。

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无须图表与诠释就能打动并启发吾人。

这是一部温暖的,里面有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有一个让人心碎的故事,它深刻地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之间脆弱的关系。忠诚与血缘串连这些故事,使之成为本年度最抒情、最动人,也最出人意料的一本书。

它的成功之处就在于让更多人了解阿富汗这个正处于战争之中的国度,以及生活在上面的人民。

就像作者所的一样,他要把这本书献给所有的阿富汗人民,希望能抚平战争给他们心灵带来的创伤。

————《纽约时报》

当所有人,所有媒体都在赞美本杰明,都认为他必将获得胜利的时候,把名声看得极其重要的沙奎尔选择出尔反尔了。

纽约时报也推辞了发售。

他们赞美了处于劣势之中的杰瑞秦,以及他的《追风筝的人》!

沙奎尔不是一般的评论员,粉丝遍及美国,纽约时报更不是一般的媒体,他的受众分布全世界-----所以他们奇怪的,几乎和美国所有媒体相反的举动,立即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为什么?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是对弱者的同情?还是其它什么缘故?很多人都在互相询问着。

“我应该去书店瞧瞧,也许杰瑞的那本书会有答案。”

抱着这样的心里,很多人都拿起了杰瑞秦的新书。

然后当他们将眼光投放在书中,就再也没有移开过。

阿米尔出生于一个富人家庭,他的父亲是法官的儿子,一个成功的地毯商人,他们家有一个叫阿里的仆人,他的儿子哈桑是阿米尔最要好的玩伴。

哈桑是一个忠实的,一心为少爷着想的人,他们每天都在一起玩耍,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去切断别人风筝的线,而哈桑则是疯狂的‘追逐者’。

在阿富汗的传统中,被切断线的风筝归追到他的人所有。

所以两人不仅是最好的朋友,也是最好的搭档,他们偶尔会和人打架,但身性怯懦的阿米尔总是躲在一旁,看着哈桑为他出头。

在一次风筝比赛上,阿米尔为你获得爸爸的赞美而勇夺冠军,而哈桑则努力地追逐风筝回来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哈桑成功找到了风筝,但他在回来的路上被人拦住。

为了保护阿米尔的胜利,哈桑拒绝了那个索要他风筝的人,结果他被性侵了,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在眼里,因为当时怯懦的他就躲在一旁。

之后的日子阿米尔觉得无法面对哈桑,希望父亲解雇哈桑的父亲,在被拒绝之后他设计陷害了哈桑,哈桑偷了他的东西,将哈桑和他的父亲逼离了远去。

不久因为战争,阿米尔也跟随父亲逃到了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当听哈桑和妻子已经被塔利班杀死,留下的孩子仍在孤儿院之后,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

几经波折阿米尔终于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带回美国,并在一次玩风筝的时候看到他开心的微笑-------

很多人都是一口气看完的,但他们很快又开始看第二遍,他们的情绪也跟着里的情节波动着。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

当看到这一句的时候,读者们总会不禁想起自己的曾经,那些过去的日子,那些尘封的回忆,根本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吞噬掉,他们会慢慢地爬上来,进入你的脑海,引发你的感慨。

“我恨高兴终于有人识破我的真面目,我装得太累了。”嘴里不停念叨着这句话,读者的脑海里立刻会浮现出一个饱经沧桑的男人,他已经看透了尘世,他为曾经犯下的一切懊恼悔恨,他希望悔改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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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或许最让读者们感动的还是哈桑的那句过很多次的话‘为你,千万万遍。’。

这是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的真情告白,为了阿米尔,哈桑愿意做千千万万的事情,他的一生都在为阿米尔做牺牲,体现了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永恒不变的忠诚与正直。

就如某位读者看完之后在推特上写的一样,“我想哈桑才是伟大的化身,他,他虽然只是富家的奴仆,没有金钱,没有地位,甚至都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但他,他勤劳勇敢,他忠诚正直,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人性之中的大善!”

借着纽约时报和沙奎尔的奇怪举动,越来越多的人走进书店,而杰瑞秦的新书也没有让他们失望,这的确是一部十分经典的。

在旧金山,在洛杉矶,在美国的很多地方,书店都在上演着相同的情形。

“嗨,伙计,怎么是你,别告诉我你是来买书的。”

“为什么不?我可是杰瑞的忠实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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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书呢?你们的书架为什么是空的,我要买《追风筝的人》。”

“对不起先生,这本书已经卖完了,或许你明天可以再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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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打扰一下,把你手里的书卖给我怎么样?我可以出双倍的价格。”

“不不不,这可是我花了三倍的价钱才买到的。”

“那么我出五倍。”

“你认为我差钱吗?再杰瑞的可是珍贵的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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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过后,沙奎尔终于从睡梦中醒来,他不紧不慢地倒上一杯咖啡,或许还做了一个抬腿动作,然后才拿起桌上的报纸。

“果然都是一群愚蠢的人。”沙奎尔眼中的嘲笑毫不掩饰,“感谢上帝,让我早早远离他们的队伍,独自清醒。”

沙奎尔是一位评论家,靠犀利的言辞和准确的评论获得网友的支持,他现在又怎么会放过那些媒体?

他很快在推特上写道:“哈哈哈,今天很多媒体都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有趣的笑话,那就是本杰明的新书比杰瑞的还要优秀。”

碰!

在很多媒体的总部,主编们愤怒的将手中的杯子或者烟灰缸甩出去,“该死的混蛋,我一定要炒掉昨天值班的那个狗0娘0养的编辑。”

而在旧金山杰瑞的家里,琳达手里端着热腾腾的华夏菜,看着正在扭动身体的杰瑞,没好气的道:“亲爱的,你看起来有些得意忘形。”

“哦,是吗?我想大概是我太兴奋了。”杰瑞嘴上答应着,身体却仍旧在扭动。

“可你总要坐下来吃饭不是吗?”琳达微笑着摇摇头,她心里也很高兴。

“没关系,我这样挺好。”才不愿意坐下来,好不容易打了个翻身仗,杰瑞还想要多嘚瑟一会。

“好了杰瑞,你先坐下来,我有个好消息要宣布。”秦浩天也从书房里走了出来,他的手上拿着几张纸,脸上也带着无限的笑意。

“一定是销量的消息。”杰瑞抢先道。

“我猜杰瑞一定远远把本杰明抛在了身后。”琳达也出了心里的猜测。

“哦,上帝,原来你们早就知道了,那我就没有必要宣布了。”秦浩天作势要收起来,看来他的心情真的很好,竟然还开起了玩笑。

“好了爸爸,我听你还不行吗?”

“秦,快告诉我们一切吧,你就别卖关子了。”

“那么好吧。”秦浩天轻轻地清理了一下嗓子,“现在我宣布,关于作家之间的对垒,第二日销售量领先的是,杰瑞秦。”

“哦,上帝,我就知道是杰瑞。”琳达忍不住惊呼起来,她捧起杰瑞的脸蛋,然后不停地亲吻着。

好不容易才从母亲的手中解脱,杰瑞连忙接过父亲手中的资料,上面显示杰瑞的新书第二天一共卖出七万册,本杰明则只有四万册。

虽两人的差距并没有第一天大,甚至杰瑞的销售总量也低于本杰明,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销量正在上升的杰瑞也许再过一天,就可以把本杰明远远甩在身后。

就像某位读者的那样,本杰明的新书是有些优秀,里面的爱情设置也很受年轻人的喜欢,但杰瑞的新书却是难得一见的经典,无论男女老手都会接受,所以这场对垒的结果已经出现。

只不过胜利的不是媒体今天吵得喧闹的本杰明,而是厚积薄发,成功逆袭的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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