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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世界上最聪明的人(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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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色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岂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是呀,我是很忙。”------】

虽然只看了一开头,但费舍尔已经忍不住摇了摇头,到底是十七岁的孩子啊,竟然用第一人称描写,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会减少读者的代入感,在很多地方也不方便叙述吗?

“主角不是华生,而是福尔摩斯?”越往下看,费舍尔发现这一切似乎是作者故意的,他虽然用第一人称描写,但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

这时候费舍尔已经收起了轻视之心,暂且不整个故事怎么样,但这叙事的文笔十分成熟,细节的描写也非常到位,看看他都是怎么写的吧。

【这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皱褶-------】

不得不,这或许也是一部优秀的,此刻的费舍尔正一字一句地阅读着故事,寻找着线索,就像刚才阅读《雷恩警官》的时候一样。

他盘着双腿坐在床上,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杂志,此时世界的一切都仿佛和他没有了联系,他的脑子里就只有福尔摩斯。

“天啦,世界上真的有这么聪明的人吗?竟然单单看一个人的外表就知道他是做什么的。”费舍尔忍不住发出惊呼之声,他的眼睛冒着别样的光芒,他不断反复阅读着那段福尔摩斯和威尔士先生的对话。

【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象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了,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的地方文刺的鱼只能是在中国干的。我对刺花纹作过研究,甚至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不等的鱼着色这种绝技,只有在中国才有。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块中国钱币,那岂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吗?”----------】

福尔摩斯绝对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费舍尔从没有见过或者听过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那样,仅仅通过一个人的外貌就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

这个细心的侦探啊,费舍尔发现福尔摩斯先生总是能看到别人看不到或者不在意的东西,他的推理也总是合乎情理。

收起心中的感慨,费舍尔又继续目不转睛地盯着。

【斯波尔丁两只眼睛瞪得大大地反问我,“你从来没有听过红发会的事吗?”

“从来没有听过。”

“你这么倒使我感到莫名片妙了,因为你自己就有资格去申请那个空着的职位”

“一年只给二百英镑,但这个工作很轻松,如果你已有别的职务也并不碍事。”---------】

和往常一样,费舍尔试图关注中途描写的线索,以希望能在最后猜出作者的用意,然后看清整个故事。

看《雷恩警官》的时候他就是这么做的,而且他最后成功猜出了事情的结局。

但让他意外的是,杰瑞的这篇《红发会》他始终找不到突破口,里面好似有很多的线索,又好像都不是,这让他反复纠结,百思不得其解。

他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挫败感,他是一位长久的推理悬疑书迷,就连达林汉克斯这样老牌作家的作品他都能猜到结局,为什么在杰瑞这里不行?

费舍尔不信!

他继续关注着故事,这次他更加细心,也更加缓慢,他不想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我的上帝,竟然是这样的!”直到的最后,费舍尔再次发出一声惊呼,这太不可思议了,这样的结局正是他没有想过的。

《红发会》不仅描写细致,叙述严谨,结果也极其颠覆,如果你不看到最后,根本猜不到。

推理最害怕的就是还没有看到最后读者已经猜出了全部的事情,所以很多作者在描写故事时往往会在最后出现颠覆性的逆转,那样或许会出乎意料,但同时也漏洞百出,根本算不得优秀之作。

想要出人意料又要严谨,这很难!就连达林?汉克斯这样的推理界大师也无法保证毫无漏洞,但杰瑞?秦做到了这一切,他的描写细微而严谨,他的结果颠覆且合情合理。

“啊!!!”费舍尔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他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虽然没有猜出结局,但,那又怎么样?还有什么比欣赏到这样的经典更重要的吗?

他心情激动,所以他发泄了出来。

但这可吓坏了他的室友詹姆斯,那个家伙刚打开房门进来,却突然听到一阵大喊,吓得他瞪大眼睛,手中带给费舍尔的午餐也随之落地。

“该死,你疯了吗?”詹姆斯不满地问道。

“伙计,你知道谁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吗?”费舍尔毫不在乎詹姆斯的表情,问道。

“你总不会是你吧?”詹姆斯有些莫名其妙,这个家伙不会看书的时间太长,脑袋出毛病了吧?

“不不不,是福尔摩斯先生,和他比起来我差得远呢。”

“谁?”詹姆斯怀疑自己听错了,费舍尔认识的人他都认识,可没有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物。

“福尔摩斯先生,夏洛克?福尔摩斯。”费舍尔深怕詹姆斯听不清楚,他又重复了一遍,然后拿着杂志就这么赤着脚走到詹姆斯跟前,指着上面的故事道:“伙计,快来看看这个吧,这绝对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该死的,那是你的享受,我可不喜欢。”詹姆斯最喜欢的是电影,以前费舍尔也会要求他一起看,但都被他拒绝了。

今天他本来也想拒绝,但看到费舍尔这么不顾形象地反常,他咽回了想要出来的话,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故事有这么大的吸引力?

詹姆斯将目光停留在上。

从一开始的随意扫几眼,很快就变得专注和重视,接下来他不顾费舍尔嬉笑的眼神,直接拿过杂志在一旁阅读起来。

看啦,这就是的魅力,他成功将一个菜鸟变成铁杆书迷。

费舍尔很满意詹姆斯的反应,他闭上眼睛,仔细回忆着刚才看到的每一个细节,仍旧韵味无穷,他发现他喜欢且崇拜上了夏洛克-福尔摩斯。

这或许就是的伟大之处,或者杰瑞-秦这个作者的成功之处,他让费舍尔这样的推理老读者也痴迷其中。

“从今天起,杰瑞-秦将是我的偶像。”费舍尔突然出这么一句话,这是他的内心独白。

至于曾经的偶像达林?汉克斯,好吧,他其实是一位优秀且卓有成就的作家,但和杰瑞比起来他还是略显不足,至少他从没有写过像《红发会》这样让费舍尔爱不释手,反复回味的。

“是的,我完全赞同。”詹姆斯也看完了整个故事,他看起来有些兴奋,“上帝,我从未想过还可以这么写,它简直比电影还精彩,这绝对是天才才会有的创作,我想我喜欢上他了。”

“杰瑞-秦?”费舍尔有些奇怪,这个家伙一向不是只喜欢电影明星吗?

“不,是福尔摩斯先生。”詹姆斯的眼神突然之间变得炙热,“后面肯定还有故事发生,福尔摩斯那么优秀,他是个天才,他所侦查的绝不止这么一个案件,只不过作者没写出来而已。”

“我想也是的,像他这么聪明的人,又怎么会只获得一次成功?”

“是啊,夏洛克-福尔摩斯,如果他真的存在,他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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