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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烟花易冷(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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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素已忘记那天自己是怎么回到学校的。

开学三天,她都没看到净明的身影。那天是元宵节,晚上市体育场放烟花闹元宵,为此,学校元宵那天下午全校只上两节课。恰巧第二天是周末,同学们准备结伴去看烟花。

头一天,向晖就兴冲冲地告诉安素体育场将举行烟花晚会。他说不是每一年都会有这么隆重的烟花玩会,从小到大,他也就仅仅看过两次而已。他邀安素一起去看。

安素不愿意去,又禁不住向晖的央求,最后点头答应。

为此,向晖兴奋了两天。未避免尴尬,他还邀了彭东俊、涂运喜、葛宇鸿。

元宵节那天晚饭后,安素回到宿舍。

宿舍的女孩子纷纷梳妆打扮,准备出门。虽然是初中生,平时大家都穿得朴素,但毕竟是十五六岁的花季少女,正是爱美的年纪。

看着忙着对镜贴花黄的舍友们,安素幽幽叹息。她从来就没好好打扮过自己。以前是不懂,现在是不需要。虽说女以悦己者容,但她只想为心爱的人梳妆打扮。

舍友问:“安素,你不是要去看烟花吗?怎么还不换衣服?”

安素摇摇头,“我就穿这衣服去。”

舍友又问:“你不是跟向晖一起去吗?”

安素好笑,“跟谁去,我也穿这衣服。”

二班的一个女生想起什么似的问:“安素,释净明申请退学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安素愣了一下。难怪开学几天都没见到他。她当然知道,他要出家自然是要退学。但是她没说,回答一句:“不知道!”

大家觉得奇怪,这两个人不是一直很要好的吗?

安素不想留在宿舍,先离开了。

刘晓霞看着她的背影,摇头叹气。

出了宿舍大楼,发现向晖早已等候在不远处的小卖部门口。

安素疑惑地问他:“不是八点半钟才开始吗?现在六点半不到。”她还想着在校园里走走的。

向晖可怜巴巴地说:“我没吃晚饭,你陪我吃饭好吗?”

“我已经吃过了。”

“那你就在边上坐着陪我。”向晖说完,拉起她就走。

向晖带着她到一家叫“麦思乐”的西式快餐店。那时,这个城市还没有麦当劳、肯德基。安素从来没到过这种地方,她去过的最为时髦的店应该就是两年前那家叫“海石花”的冰室。

向晖显然是经常光顾,轻车熟路地点了一份三明治、一份炸鸡翅和一杯可乐。他看着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安素,问她想吃什么。

安素摇摇头。

向晖说:“你好歹点一样嘛。要不坐在这里多怪异。”

安素看着他说:“你不是说,我只要在边上陪你就行吗?”

“可是你不吃,光看着我,我吃不下。”

“那我在外面等你。”安素说着就站起身。

向晖急得站起来,“你别这样嘛。”他想了想,笑着提议,“你要不要试试吃雪糕?”

安素皱眉,“这么冷的天,吃什么雪糕。”

向晖笑了起来,颇为得意地告诉她:“那你就不知道了。冷天吃雪糕别有一番滋味。不信你试试。”说完不等安素拒绝,自作主张地给她点了一份雪糕。

安素的雪糕端上来后,向晖就迫不及待地催她赶快试试。

安素拿起勺子,迟疑地挖了一小勺,犹疑着放进嘴里,口中顿时像结了冰,忍不住皱起眉头。渐渐地,又感觉雪糕似乎融化得特别慢,那软滑和松脆的口感完好地保留在舌齿之间,反而觉得更加香甜。

安素又挖了一勺放进嘴里,这回倒不觉得冷,反而觉得有丝丝暖意,忍不住又挖了一勺。

向晖笑着问:“感觉如何?是不是特爽?”

安素点点头。

安素喜欢那渐生的暖意,像是为了留住它,一勺接一勺地不断往嘴里送。不过片刻,一小碗的冰淇淋便被她三下两下搞定了。她愣愣地看着玻璃碗,上面只有些许已融化的乳白色浓浓雪水,像是寒风里挂在脸上的泪水。

冬天吃雪糕究竟是为了寻求那一丝丝温暖,还是证明自己的心是热的,一点都不冷?

看着前一刻像是吃得开心的安素,下一刻脸上又挂满哀伤,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是怎么了?其实,他心里清楚,只是不愿意承认,这一切都与那个已申请退学的人有关。他已得到消息,释净明申请退学是想出家。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所以这两天他心情特别的好。

“还吃吗?”

安素摇摇头。

“待会儿,咱们去江边,已跟彭东俊他们说好在江边等。”

“不是说去看烟花吗?”

“江边也看得到啊。体育场和公园那边肯定是人山人海,江边反而人少,那边离体育场也不远。”

安素没有意见。虽然进城里上学已经两年多,但她对这个城市并不熟悉。

待两人到达江边时,彭东俊他们已在那边等候。

安素与他们打过招呼。葛宇鸿不像以前那样不理不睬,但也只是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为了给向晖制造机会,那三个人走在了前面。

涂运喜边走边从腰部拔出把东西,套在右手食指上转动把玩着。那是一把弹簧刀,刀柄上还串着个钥匙扣,显然是他曾经一直带在身上防身用的。那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这把刀除了睡觉,从不离身。只是严打风潮过后,他就不再带在身上。今晚,他又带了出门。

葛宇鸿撇了他一眼:“你怎么又带刀出门了?”

涂运喜正儿八经地说:“嘿!今晚人多,以防万一嘛。”

葛宇鸿嗤之以鼻。

向晖与安素走在后面,两人一路都没说话。彭东俊回头看看后面跟着的那两个人,示意涂运喜和葛宇鸿走快点。

涂运喜没反应过来,“走那么快做什么?”

葛宇鸿狠敲了下他的脑袋,他这才明白过来,笑嘻嘻地迈大步伐。

前面的人越走越快,后面的人越走越慢,很快就拉开了一段距离。今晚果然如向晖所说的那样,大家都去了体育场周围看烟花,江边行人很少。人行道与马路隔着条绿化带,绿化带上种的植物已有成人那么高。江边的人行道倒像是个独立的空间,路灯的光线也不是太亮,很适合情侣在此散步。

向晖腿长,可为了迁就安素,放慢了自己的脚步。他不时偏头看安素,只见她一直偏着头,将视线停留在江面。他越走越往安素身边靠,原本两人隔着四五十公分宽的距离,渐渐地,只有十来公分,走着走着,他的手就碰到安素的手。

安素回头看了看,并没在意。

见安素没有排斥,向晖鼓起勇气,抓住了安素的手。安素一僵,本能地要挣脱,但是向晖没妥协,越抓越紧。

安素没有再挣脱,而是在感受着向晖掌心传来的温暖,让她想起了另一双冰凉的手。向晖的手很暖,而净明的手从来都是冰凉的,无论是掌心还是指尖。寒风中,哪个女孩不是喜欢温暖的大手,而安素却想念那双冰凉的手。

此刻,他在做什么呢?

现在晚课已结束,是在抄写佛经还是打坐?

从此,常伴青灯古佛旁。

安素不明白,也不理解。

向晖见安素没有挣脱,满心欢喜。那一刻,他是那样的激动。他终于牵到安素的手!那是他想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事啊!此生,他不再放开!可他做梦也没想到,这是他唯一一次这样牵着安素的手。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

不是隔着天涯海角,不是生与死,不是心悦君兮君不知,而是你牵着她的手,她通过你掌心的温度在遥想另一双手的冰凉。

“轰!轰!轰……”一声声巨响中,天空顿时绚丽夺目、亮如白昼。

安素抬头看着空中的火树银花,赤、橙、黄、绿、青、蓝、紫交织一片,色彩艳丽,形态不一。时而像点点繁星,时而像金黄的麦穗,时而像灿烂的火树,时而像怒放的金菊,时而像盛放的牡丹,时而像翩跹的彩蝶,时而像戏球的狮子,时而像腾飞的火龙……可是看到最后,安素看到无论怎么变幻,天空中呈现的都是小和尚那张云淡风轻的脸。

她与小和尚的过往美丽如烟火,曾经照亮了她整个年少时期,但却是那样的短暂。

每个人的生命里或许都会有一段难忘的感情,之所以难忘,是因为太过美,美得如夜空中流光溢彩的烟火。净明就是安素生命中的烟火,盛级的美丽过后,只留下冰冷的夜空。

绚烂的烟火照亮了这个城市,也照亮了安素的脸,向晖低头看着她脸上流露出来的落寞之情,不禁心疼。不管如何,牵了她的手,他便再也不会放开。他们会一直在一起,会考入同一所大学,再组成一个共同的家庭……他会对她很好,会让她露出幸福的笑容。

想到此,向晖忍不住笑了,将安素搂进怀里,低头轻轻吻着她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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